我在一家健身器厂工作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辞职去了另一家健身器厂,但是我没有与现在的厂签订劳动合同,而且第二家也没有支付我工资这样算是我违反约定吗
我在一家健身器厂工作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现在辞职去了另一家农业生产单位,正常来说两者没有任何关系,但是我现在的这个老板下面有个健身器制造的子公司,老板现在安排我到他的子公司(健身器厂)工作,但是我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为农业生产单位工资也是在这个厂里给付的,这样算是我违反约定吗?
问题:离职前公司要求我再签一份竞业协议,我是否可以要求更多补偿,降低我的违约赔偿,或者期限要求按自己最有利的,另外我根本不属于公司高层人员,只是个结构设计工 程师,方案都是由项目经理及其余核心骨干制定,只是负责结构壳体设计,这些技术且不具有业界先进性,都是行业普通的技术,我根本就不该受此限制 跟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事情,问题1、保密协议条款中
我在北京,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的事情,问题1、保密协议条款中,“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是否有法律效力? 2、在技术人员有研发成果时,公司发的奖金,能否与员工约定为竞业限制的补偿金?谢谢,期待您的
2011年3月23日公司以我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2年,2014年3月1日公司以我解除劳动合同后, (劳动合同上未写竞业限制之问题)公司又以我协商将原《竞业限制协议》作废双方都己签名确认,但没写明解除竞业限制,我还能向公司要竞业限制费吗?????
各位好! 有一朋友刚从前家公司出来自己单干,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离职前签订了竞业协议保密协议。协议内容要求不能“主动联系公司客户,但从未给该朋友发过经济补偿。请问这类合同是否有效?如果该朋友主动与客户联系是否有法律风险? 谢谢!
本人在一家软件公司6年,现任中层管理,去年公司要求我签署了一份保密协议,保密挟制中有一段内容是这样的:当乙方提出离职时,甲方鉴于乙方承担的职责,可单方面要求乙方无条件配合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其中竞业限制期为乙方正式离职2年内,每月竞业补偿为乙方离职前一年从甲方获得月平均工资的20%,补偿期内,乙方不得
这份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如果有限要申请仲裁终止合同吗?以下为协议内容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定,乙方到甲方公司工作,工作时间为XX年X月X日到XX月X日,暂定试用期X元,转正后底薪X元+提成,转正期3个月内,计提成个人业绩并付有明细账表,由甲方确认形式报表。 由于培训建筑五金跟单的成本高,通常半年才能上手,所以如果甲乙其中一方不满意现状离职,提成清零(即
这份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我是乙方,如果没有效,是不是可以直接不遵守,还是还要申请仲裁终止?以下为协议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定,乙方到甲方公司工作,工作时间为XX年X月X日到XX月X日,暂定试用期X元,转正后底薪X元+提成,转正期3个月内,计提成个人业绩并付有明细账表,由甲方确认形式报表。 由于培训建筑五金跟单的成本高,通常半年才能上手,所以如果甲乙其中一方不满意现状离职,提成清零(即
在未出台竞业限制协议前提出离职,后被逼签竞业限制,否则不予办理离职证明
在未出台竞业限制协议前提出离职,后被逼签竞业限制,否则不予办理离职证明,手持劳动合同上对这条有叙述但单位不做控制。其后单位将竞业限制协议报备为集体合同,要求必须签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合法?这种协议非自愿签署,但集体合同规定为必须签署,该怎么处理,劳动仲裁是否对个人有利
在未出台竞业限制协议前提出离职,后被逼签竞业限制,否则不予办理离职证明
在未出台竞业限制协议前提出离职,后被逼签竞业限制,否则不予办理离职证明,手持劳动合同上对这条有叙述但单位不做控制。其后单位将竞业限制协议报备为集体合同,要求必须签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合法?这种协议非自愿签署,但集体合同规定为必须签署,该怎么处理,劳动仲裁是否对个人有利
在一家小公司工作了2个月后离职,已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竞业协议 ,如今已经离职2个月,但是这公司没有给我发放2个月的工资 ,更没有按照竞业协议所写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我经济补偿 ,(竞业期限是合同期满后的1年内)。 请问这种情况下 如果我还继续在此行业内工作 ,违反和上家公司签署的竞业协议么? 大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