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同水泥厂烧成车间的值班电工,三班倒岗位,高低压电全接触。工作环境不好,车间污染严重,维护大小交直流电动机200多台,工作量大,巡回检查一遍需要1小时。市电力公司每年5月份,都要进行1次特殊工种培训。 市劳动局为何不承认电工是特殊工种,请律师帮助。
被辞退后能否得到经济补偿?以前厂里未交的养老金能否要求赔偿?
我岳父在一私企工作了12年(98-2010),今年9月单位告知他厂不开了要卖了去把工资结了,他去厂里只发了工资其他没任何补偿金。他曾去厂里交涉过多次,未过?98年到2002年间单位也未给其交纳养老金。请问如何能拿回他的补偿金和以前未交的养老金?
我是2001年3月进厂的,新合同法生效后,厂方和我在2008年和我签第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厂方不再和我续约,我的经济补偿年限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起。厂方该补偿几个月的工资给我
我是2001年3月进厂的,新合同法生效后,厂方和我在2008年和我签第一份为期3年的合同,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如果厂方不再和我续约,我的经济补偿年限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起。厂方该补偿几个月的工资给我 ?合同法里面说经济补偿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我从2001年就在厂里面上班,经济补偿是从2001年3月算起呢?还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于2010年10月中旬书面通知我公司想续签5年劳动合同(岗位、待遇等不变),我于10月下旬书面通知公司只想续签2年劳动合同,现公司以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我本人不愿签劳动合同为由提出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请问在此情况下公司是否应支付我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