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居住的房子产权是我伯伯的名字,我想过户到自己的名下(也征得了伯伯的同意),但我不是法定的继承人,听说要交纳百分三的契税.如果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是继承,赠送,买卖这些哪个会划算点呢,有关手续要怎么办理?谢谢
现在父亲于两年前去世,留下一间私产房,没有留下遗嘱,现在想改为我妈的名字,我们三个人均有意愿放弃继承,请问我们去办理此手续时需要花费多少钱?我们办理时需要带什么证明?我们主要是看花费是否值得,因为我妈已经70多岁了,我们不想将钱花在手续费上太多,请您们在百忙之中帮助解答,谢谢! 我们三个人是指我们共兄
父亲去世,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已经开了死亡证明。 房产需要什么手续能过户到母亲名下,是否需要其他子女的签字或证明。 谢谢
你好。我老公因为外遇,我跟他离婚多年。但是房子、店铺的名字都是他的名字,至今他不肯过户。家里的生意一直是我在打点,但是因为做生意需要贷款用房子抵押,所以每次都只能找他出面签字贷款。这样下来,自己就受他的控制,每年还要胁迫给他生活费。请问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请尽快回复,感激不尽!!!!!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村民王刚与刘氏系夫妻关系,王刚于1970年死亡,王刘氏于2001年死亡,其夫妻二人共生育二子、一女,因其地主成分,长子王甲和次子王乙均未曾结婚,均未有子女,长子王甲于1968年死亡,次子王乙于2008年死亡,长女李王氏婚后生育一子李宝林,于1953年死亡,因其家庭为地主成分,而且在解放建国后,房产被当时的大队没收,1980
A与B是一对老夫妻并共同有一处房产 A于1986年病逝 B于1988年经公证将此房的1/2无条件赠与她的4个子女 B死后无遗嘱无父母 A又放弃继承 所以B的这1/2也由这4个子女继承,但是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B于1997年病逝。其中一位最小的儿子于1991年病逝,此房经公证后一直有老大老二老三居住至今,不知其间他办理了过户没有。在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