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9月向盛天代城第一届业委会承包该小区老人活动中心麻将馆,为期三年的承包期。。因换届原业委会因诉讼换届程序违法,至今在法院诉讼,法院未作出裁定,未办理移交(在投诉声中己备案)。2010年12月9日小区内贴出公告,宣称原盛天现代城业委会公章作废,启用新的并更改名称的公章。要我们承租户到盛天现代城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办理变更合同。因我自承包以来至今都是与原业委会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我们交钱的收据都是盖有他们声称的作废公章,也没听他们说要变更合同或要移交,只听说他们在法院起诉,法院未作出裁定。作为我们承包者来说我们只管按合同履行,合同受法律保护,我们又没有接任何原债权人的正式通知,也未见当面移交,依据合同法我们也不可能与他们作变更。经询问原业委会告知:“在法院判定结果出来之前债权债务继续,如法院认定他们是合法的,我们是会按条例规定移交给他们的”。我也将这一情况向以孙朝钗他们告知。没想到的是他们在没有移交的情况下,也不经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由各楼楼长组成)的通过或者向全体业主发出告示征求意见,就于2011年12月29日发出<房屋租凭召标公告〉对就该麻将馆进行公开召租。小区业主们对情况都较熟,都不与理采,最后利用手中权力也考虑到便于掌握,就将承包权就近发包给孙朝钗自己亲妹妹的儿子承包。并于11年元月11日上午带人冲击强行抢占并剥夺了我对该处的承包权
请问该事件是否合法?依据哪些法律条文提起诉讼?在法院判决之前原业委会是否应该移交?在未得到移交时是否能单方面宣布旧印章作废,启用更改过名称重新绸刻新公章?我是否要到他们那里变更合同?不变更是否有权强行抢占并剥夺了我对该处的承包权?
请祥细帮我分析下,谢谢!!!
是用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我于2007年将自家的土地租给村委,合同期限为5—10年,村委将土地租给某一公司做草坪栽培,但该公司以土地质量不好为由提前终止合同,请问作为村民,我们应该有什么权利?应该要求村委给予什么赔偿或者补助?作为村委,又应该要求该公司什么赔偿?? 注:村民的合同是跟村委签的! 谢谢!! 村委很是软弱,事情出后就只
我的是拆迁合同, 对方是开发商,对方让我拿合同去,说是有些说法,我拿去后,他们一个和我谈话,另一个就把合同拿走了,转身就不承认了,说没看见我拿合同.
本人承包的土地,被别人强行占有何使用,官司打到高院,5年了没有任何反应,是不是官司打不赢了或者高院也是一群贪官,不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了? 谢谢
我出租给承租人一间铺面,合同未到期,该铺面与市场上同等地段相同面积的商铺的月租金相差太大(我租给他的价格太低了),我想提前终止合同,和承担人协商了,承租人不愿意接受,合同约定我中途毁约除退还承租方的押金外还要赔偿承担人5000元赔偿金,如果我起诉到法院应该以什么理由去起诉才比较好呢?
我2005年合同到期刚好我怀孕还是双胞胎所以请假回家,生完孩子后产假满了后单位就给我解除了合同,后来我就去办了个失业证就离开了本地什么也没去办理了,我今天去问了下单位说是已经把我资料转到失业中心去了,过了那么多年和他们没有什么关系了,我想请问下我的养老保险和医保怎么办理?还有补偿和住房公集金还可以拿到吗?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公司强行要求加班(每天,并且还外加周末一天) 个人由于签过培训协议,为期两年,如果这个时候离职,会扣钱的,请问这样的加班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 (PS:劳动合同中说明了 每周1-5,每天9点到18:00中午一个小时休息) 我该怎么办?(个人做事效率比较高,计划一直是提前完成的,所以不喜欢加班) 现在就是有个问
您好,我们是一家县级快递公司,我们和一个人人签定了一份快递业务承包经营合同,授权其代表我公司在一个镇的业务经营,合同期限应该到明年12月结束,现在此人突然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并给我司造成损失,请问,我们是否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他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我们的损失?如果可以,需要什么证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