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条款和原合同在效力上有什么区别?发生矛盾时谁先谁后呢?
我要出版一系列丛书,原合同上写着:乙方在出版本作品的ebook时,不再与甲方另行签署合同。我要改成“需要签订合同”,出版社让我在补充条款写明。可是明显发生矛盾的两个条款,真的发生纠纷时,以哪个为准呢??
签了个委托购买拍卖二手房的合同。 由于本人经验不足,导致签的合同对自身没有保护的合同。但是唯一的保护就是在补充条款中添加了3条。其中补充条款和正式的合同有矛盾。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能解除合同吗?
参考须知: 一、制定合伙协议前,全体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及全体合伙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共同委托的合伙企业登记代理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本协议样本是高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方便申请人办理合伙企业登记而拟订的,仅供申请
请问购房合同中后面的补充协议条款和前面主合同条款哪个法律效力比较高?
前段时间在岛内订了套房,交了20万定金并签了购房协议,同时按照购房协议的约定已经交了将近50万的首付款,但是交首付款的时候,售楼员不让看我自己的合同,说是他们公司的规定:要付完款后才能打印合同给客户看。 随后过了段时间,售楼员通知我过去签合同(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合同),但是我看了合同才发现,这份购
买卖双方和中介签订的合同约定房价80万,为了避税约定以60万申报过户价。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窗口签定了合同约定以60万价格成交。 此两条款相互矛盾,若买方执意要以实际60万成交会得到法律认可吗? 前合同与后合同的法律效力该如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