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小学女同学,其实很长时间都没有联系,偶然的机会联系在一起。两年前她对我说,她已经离婚,是丈夫欺骗了她的感情。她现在做服装生意,钱不够,让我帮她借钱。还说如果我不帮她就没人帮她了,家里人对她都不好。我看她可怜,就答应帮她借2000元,她也答应20天以内肯定归还!我就帮她借了2000元。到20天时,我问她钱的事情,她却说还得让我帮她借3000元!我问为什么?她说她打电话时,把银行卡夹在电话本里忘记拿回来,有钱也取不出来了,所以不能回家了。并且说这3000元和那次的2000元一共5000元,等回到家后一并还!我就又帮她借了3000元,结果她手机号更换,我根本联系不上她!就这样两年过去了,一直没有归还钱。两个月前,她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很对不起我,这么长时间没有还钱。并解释说她不是不想还,是生意不顺,没有钱还我,请我谅解!我能说什么啊?这次她又给我说,她进到一批货物,物美价廉,保证能挣大钱!并说让我再帮她借3000元,回家后百分之百保证连那次的5000元,一共8000元全部归还!她反复强调这次是非常好的一次挣钱机会,千万不能错过!让我再帮她一次!我见她说的很诚恳,就又帮她借了3000元!可是两天后她突然打电话说,这批货物资料不全,被人扣下,要不就被送入公安局,让我再汇3000元!我说我没有钱啊,总不能一次次给你借啊!可是她说看在老同学的份上再帮她一把,让我绝对放心,回家全部把钱还给我!我又心软了,又找朋友帮她借了3000元!这时候,已经借她11000元!我已经被她牢牢套住了!因为替她借钱的事情老婆不知道,她是女同学,让家属知道了,肯定不好!就这样,她一次次让我帮她借钱,每一次都说的非常好!而且还说,如果不帮她,她不能顺利到家,她不能顺利把货物卖出去,就无法把钱还我,等等。总之,她找各种理由让我帮她借钱,抓住了我不借给她钱,我就连以前的钱也拿不回来并且不敢跟老婆说的把柄(其实我和她之间没有任何瓜葛,连她的手握也没有碰过),一次次让我给她借钱,她还用手机短信的方式给我打欠条!最终她从我手里拿走28000元!她多次答应先给我30000元,以后再多给我!离2011的春节越来越近了,我还欠朋友及同事这么多钱,可是她一直没给我一分钱!我的心里这个急啊!这期间,她还经常更换手机号码,让我联系不上她!后来虽然联系上了,她却说她出事了!我问她出了什么事?她也不说!她就是说钱早晚给我,只是得再等俩月!今天是农历十六了,离过年越来越近了,可是我欠的钱一直没有归还!我今天再次打电话给她要钱,可是她就是不接!给她发短信她也不回!我连续给她发了几条短信,她给我短信回复说如果我再这样,她就换号!钱的事情根本不提!我简直气炸了肺!我想告她,我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我的钱!可就是不知道她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如果构成诈骗罪,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要回我的钱?所以想请法官同志帮助我!我在此先表示感谢了!
我看了国家对诈骗犯罪的定义,其中有一条的意思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采用欺骗手段让受害人主动给他(或她)资金”。我这位同学的行为就带有明显的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并且欺骗的特征!比如,我在文中提到的两年前她把银行卡丢在长途话吧这件事情,后来我得知那卡根本没有丢,她又用了很长时间!她明显是欺骗!再如,她说三万、两万对她绝对是小钱,她一挣钱就是十几万,她不可能欺骗我!可是,我到她二哥那里了解情况,得知她多年前已经从她二哥那里骗走15万元至今没有还!他二哥说她确实离婚了,但她根本不管孩子,孩子给了他丈夫,她把离婚分得的财产包括房子和车子也都挥霍一空!她根本没有钱!她明显也是欺骗我!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另外,她用的手机是云南的卡,我是山东聊城的,她不告诉我她在什么地方,我现在连她在哪里都不知道!现在倒好,连她的电话我都不敢打,怕她换号而联系不上她!各位法官大人,我该怎么办?谢谢你们的帮助!
我之前交过一个男朋友,因为想一起开店,资金不够,他先后拿走我4000元,说是去办理贷款,一个星期就可以了,后来几个月了也没有贷款下来,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说快了,后来才知道,这个人满嘴的大话,大概已经把钱花光了,现在我已经跟他分手了,我想要回我的钱,他不说还,也不说不还,连欠条也不愿意给我写,我想请问一
我一个朋友的爸爸去年因工厂生产购进了一批钢渣(说明他爸对钢渣一点也不懂也不知道什么是钢渣),货到时把款就已全部付给人家。而今年初他知道是被骗了,因好于面子一时没有想开自杀了。我朋友最近请搞钢渣的熟人确认了一下那根本不是钢渣而是另外一种东西,但这俩种东西的差价甚远。我想请问下专业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已构
有人当初以缴纳店面租金钱不够的理由向我借了一万元人民币,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有保留票据。后来多次讨还那笔钱,对方一直借故推延,后来我到了借款人所说的店面,店主否认店面是从别人手中转来的,而店主不是借款人,甚至不认识借款人。如今,借款人手机每次拨打都是正在通话中,用其他号码拨打对方电话仍然是提示“您所
我和女友08年5月确定关系,两地两年,她在哈尔滨,我在枣庄,09年2月随我到枣庄,7月她独自去的济南,在这期间,她攻读研究生,一些费用都是我给她出,2010年她考取法学研究生后回哈尔滨,前后以学习的名义共向我要2万元左右,2010年我发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后跟这个男人取得了联系,才知道这两个人从08年就在一起,这时
我的一位朋友是乡党委副书记,2010年2月5日,他说自己搞了个工程,现在农民工等着要工资,急需十几万元钱,让我给他想办法,工程款过罢年3-4月份就要结,到时给你,我于是以担保人的身份给他贷了10万,又借给他65000元。事后得知,他涉嫌赌博,并以同样手段骗了许多钱都已输掉,现在此人连党委副书记都不干了,外逃已数日,
2009年4月1日某某共向我借款70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合计利息11万元,用于投资,并将合作社复印件给我,另外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证给我,因了解,合作社是父子经营但法人是儿媳,儿子为合作社的总经理,且经营期间一直是父子在经营,我便相信他,一段时间后我因急需用钱向其索要几万元,他都曾多次以种种借口不还。我还发现某某
甲为砖厂老板,乙是承包工程队负责人,甲乙主双签订购货协议后,甲向乙供价值4万元砖,乙在支付甲1万元砖款后,借口工程款未结算(实际承建方已结算是,只乙对承建方在最终结算的工程款有异义,不承认承建方的结算方案),一直推脱没钱,等有钱再支付剩余砖款,后甲在两年间一直追要无果。
我目前在做股票,资金大概有500万左右。我上个月和一家配资公司谈好进行股票配资,合同签好以后。他们打了500万资金到我账户里面。在此期间,到目前为止我的股票盈利了150万元。但是我并没有从账户里面提取任何现金。请问我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曾有人冒充北京101医院的医生对患者进行医疗治疗,最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后拘留并进行的罚款,后又被释放。听说这些人员也是被他人雇佣的,请问他们的这种行为是否属于诈骗。 可是这些医生们却让我们买了药物和医疗器械,共有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