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怀孕五个多月,在这家公司也工作了四年半了。前些天接到公司通知,说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过了春节后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按劳动法规定的N+1(N是指工作年限)倍的工资来赔,另因考虑我还未生产,多加三个月的工资(产假工资)。我想问下:如果我同意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他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那哺乳期的怎么算赔偿?
2010年12月1日刚刚签定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因金融危机,现在我们公司要求裁员,按劳动法公司是要向我们赔偿的,我是2005年5月进厂的,到现在2008年11月,请问公司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是按底薪赔偿还是按前几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呢?
我是公司的职员,拿月薪的,签了一年的合同,今天公司突然裁员,请问我该如何获得赔偿?我现在做了还不到半年,快半年,公司只赔我半个月公资,是这样的吗?还有,公司算我这个月的公资是月薪除30天再乘上班天数算的,劳动法是否是这样?不是除21.9天的吗,我是休6天假的?
怀孕39周死胎,休三个月产假后上班,公司裁员,请问该如何计算赔偿?
公司现在在裁员,我在休假的时候就知道了我是裁员名单中的一员,假满去公司直接结算就行了。 3年劳动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
请问如果我是在公司签了无定期合同,在没犯错误的情况下公司解雇我应如何赔偿?
请问如果我是在公司签了无定期合同,在没犯错误的情况下公司解雇我应如何赔偿?
我2007年5月来公司上班,属于韩国市政府机构,公司没有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本人工作期间表现一直良好,2009年8月24日公司无任何恰当理由,通知8月底要解除我,8月20号,检查出本人已怀孕,本人想问一下,向我这种情况,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我工作在本国。工资发属地,属韩国市政府,发送工资!如果要求补
韩国人钻法律孔子我现在是怀孕期妇女公司提前跟我解除合同如何维权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2年半了,这家公司是属于韩国天安市驻文登的一个商品展示馆,从2003年9月28日天安市商品展示馆正式开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进行过工商注册,我是07年5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的,进入该展示馆后我签了两次雇佣合同,第一次合同是07年5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跟当时的韩国人金姓馆长签订,后来金姓馆长回韩国,
韩国人钻法律孔子我现在是怀孕期妇女公司提前跟我解除合同如何维权劳动仲裁不受理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2年半了,这家公司是属于韩国天安市驻文登的一个商品展示馆,从2003年9月28日天安市商品展示馆正式开馆。但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进行过工商注册,我是07年5月1日进入这家公司的,进入该展示馆后我签了两次雇佣合同,第一次合同是07年5月1日到2008年12月30日跟当时的韩国人金姓馆长签订,后来金姓馆长回韩国,
我于08年6月16日入职于外企一个化妆品公司,今年6月16日续签的三年合同,合同到2013年6月16日止,可是公司今天找谈话说解雇我了,说我明天就不用上班了!像我这种情况,公司正常应该赔偿我多少钱? 我的基本工资是1120+180+150+600+100+50+500=2600 没有加上资金。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和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条款一样吗?另外,关于员工怀孕的赔偿如何计算?
1.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赔偿适用的法律条款一样吗?是不是都是一年赔一个月的计算方法? 2. 公司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后,在接到通知后面的30天内员工怀孕了,公司如何赔偿?是按员工怀孕的法律条款计算赔偿还是按一年赔一个月的条款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