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注册品牌,在别人工厂加工。工厂生产的产品出现大批量的质量问题,我的客户要求退货并赔偿
我可否要求加工方赔偿
1:我方和加工方没有签定出现质量问题后赔偿的合同
2:加工方给我方加工的产品是不给予我方售后服务的
我们十几个人都误入桂林的传销陷阱,现在想把头目绳之以法赔偿我们的损失,头目诈骗将近千万收入,我们可以如何上诉?以啥名义上诉提交法院?这事能解决吗?听说在桂林传销是合法的我们能告赢吗?在我们当地上诉还是必须在广西?请帮忙?很多家庭现在面临家破人亡,希望你能帮帮我们找回公道!我QQ631989669请随时联系
原合同届满前公司最高领导人在会议上宣称不再与我续签合同。但合同终止后,人事部有找我签合同。因我对合同的内容有异议,与公司做协商。但公司没有回复我的协商事项,而是先通知我被视为拒签合同,后又通知我被视为是公司的员工。最终都没有签订成正式的书面合同。可否要求赔偿?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
您好,甲乙是邻居,住在同一幢公房内,在一条过道中(这过道通向的是厢房,里面就两户,就这两户用这过道)过道的一头是甲的门,过两米多距离是乙的门,甲乙两户门成直角,在两户门之间双方于2009年4月底搭成了双方各自占有过道的协议(这幢楼里共有8户,有6户无异议)。在2010年6月,甲在中线己方一侧搭建了防盗门。2010年
2008年8月入司,在此期间,工作非常出色,一年后,公司以要培养我为由,将我调去另一个部门,当时我服从了安排,也相信公司培养我的说法。在新岗位一年后,公司又要把我调去另一个部门,同样也以培养我为由,我是否可以拒绝?如果公司以我不服从分配为由与我解聘,我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赔偿?但我们签署的劳动合同中,只写了
病人11月初在湖南长沙肿瘤医院诊断出直肠癌晚期已扩散,不能手术和化疗,并停止治疗,也就是宣判病人死刑,一个月后,病人又去长沙湘雅医院复诊,可湘雅医院却诊断出并没扩散可以手术治疗,现已手术出院。在此一个多月中病人和其家属受尽了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请问是否可要求肿瘤医院对此次误诊作出相应的赔偿?
我朋友的母亲在当地医院做下肢骨折手术过程中没下手术台就死亡了,家属也签了手术知情同意书,能不能再向医院提出赔偿?
我购买了一套房子,带一个8平的储藏室,交房后发现储藏室面积不够,少2平多,找开发商后他们只同意按当时的购买价将多收的款退回,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2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