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房子是老房子来的,是集体土地来的,是在九二年前由我养父买下来的,但是,我养父没有和我办收养关系的,而我养父是香港人来的,他自己都有几个儿女在香港,房子在佛山顺德,我养父和我妈妈在92年时住在一起,我叫我养父为爸爸的,但是我妈妈和我爸是没有登记结婚的,我养父很早就过世了,现在我养父香港的儿女都同意放弃继承房子,转赠送给我,但是,国土局那边说,因为是集体土地,只能继承不能卖买(因为我不是顺德人),不能赠送。现在房产证还是我养父的名字。听说在94年前都存在事实婚姻,我们来的顺德也是我养父自己以前的出生地,对外,我养父也承认我是他女儿的。只是我养父去世了,现在房产证却办不过来我的名下。请律师帮我出一下主意好吗?让我清楚应该如何办证。
没有亲属关系。但是本村人都愿意证明我们是父女关系及一直在此地居住
现有一块70平米的土地要征用。开发商承诺给120平米的商品房,土地证上的姓名是父亲林和儿子林A,现父亲过世,儿子林A健在,但是父亲林还有一个儿子林B,请问林B有继承权吗?如果有,林B应该继承多少。
过世的母亲名下有处房产,谁知父亲也忽然去世,所以房产证还是母亲的名字。公证处的说必须要姐姐同意签字让我继承才能办理产权过户,问题就出在姐姐身上,她多年前吸毒离家出走至今无法联系,那我怎么办?????唯一能证明的就是85岁的奶奶了,我怕哪天奶奶也去世,我的继承权怎么办理? 希望各位律师出招
我购买的是农村集体一菜厂,这家菜厂由村民出力共同做菜,按工时及赚钱多少分利,2002年做菜亏损,无法付清村民工时费,于是,社员大会讨论通过拍卖该菜厂,用拍卖该菜厂的费费用支付民工时费,该菜厂只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后可以过户吗?
我从小跟爷爷奶奶家长大,前些天爷爷去世了,奶奶说他快不行的时候会立遗嘱把房子给我,但是我爷爷死后奶奶一直没把房本改名还是我爷爷的名,这样情况下 遗嘱有效么?
母亲与继父共同所有一处民宅,其双方都有子女。因为家庭长期纠纷,母亲为以防不测,欲将她本人的产权定下遗嘱继承于我。但继父与继父的子女不同意,加上现有房产因意见分歧太大,母亲与继父未能达成对该房产的具体分割。我的问题是:1.如何取得母亲遗嘱的合法性?2.假如母亲去世后,我将凭母亲的遗嘱收回属于母亲的房产,但
我想问一下,当年买土地的时候钱是我爷爷出的但是我爷爷想把这地给我爸爸,这个事我两个姑姑都知道,大家也都同意的。当年办土地证的时候我爸正好在外地,所以就用了我爷爷的名字,后来造了房子,房子的钱是我爸出的,但是房产证上名字是根据土地证上办的,那时候没改过来,从97年一直拖到今天,前年我奶奶去世了,前段时间
妻子死亡后,留下一房产可以继承。但是该房产是妻子情夫购买赠送的,现情夫的配偶拿着购房发票,发票上写的是情夫名字,房子是否要交还给情夫妻子?
您好,我爷爷有3个儿子,5个女儿。生前有处房产,去世时没有立遗嘱,但是我爷爷一直是跟着我父亲住,其他儿女没有给过赡养费等等。请问当房产拆迁时,所得的拆迁费我父亲应该占百分之多少? 分多少是互相协商么?还是有什么规定?
我上大学前一直是农村户口,上大学时户口迁出,毕业后考上公办教师,户口落回家里旁边的社区,但没落回村组,家里有集体土地的房子,宗地图上有自己的名字,请问我现在能办自己的土地使用证吗?房子能否过户到自己名下?
你好! 有个问题想咨询专业律师,我的母亲是1993年底因病去世,经我和弟弟同意,父亲于1995年上半年同现在的阿姨生活在一起,阿姨来的时候带了一4岁的女儿,不知什么原因,父亲和阿姨也没有正式登记办理结婚证(弄了一假证)。 2007年父亲居住的房屋要拆迁,因为此时父亲已经病退在家,没有按揭住房的能力,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