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双方离婚,女方携子女移居加拿大,男方一直未付抚养费。现想运用法律手段起诉,可否委托亲属代理?如何代理?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您好,我现在正处在离婚的边缘,所以想咨询您几个问题。我与妻子是2000年结的婚,婚后生有一子,今年十岁了,感情基本还算可以,婚后一直与我父母同住。去年的时候一起借钱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我俩各自给亲戚借了一部分,再加上自己一点积蓄买的,房款还没交全,房子也还没有交付使用。 后来她可能是通过聊天认
我和前妻离婚时写了协议[小孩当时没到两周岁就由前妻带。]当时写的是每个月给她5百块的抚养费。喝她离婚一个月左右我由于性格冲动触犯法律被劳教了一年零七个月。2007年离婚的。现在已经三 年。劳教出来一年多没有很正常的收入。可是前妻一直逼问要这三年的抚养费。请问我劳教那一年多的抚养费。应该怎么给。以前写的协议还
我于2008年8月离婚的,有一个女儿由我(男方)抚养,原离婚协议没有约定过抚养费的具体数值,但是协议上也提到了对方适其能力适当支付,(对方一直以来都是外企白领,一直有固定的收入),在此期间我没有约束过女方探视,但是和对方提出过关于女儿抚养费的问题,对方不愿意给。我现在已婚了,想就关于女儿的抚养费和探视约
我与前夫09年4月离婚,我们协议离婚时约定:前夫按月支付女儿每月500元生活费,500元西安生活标准,350元生活费、100元教育费、50元医疗费计算!但前夫户籍在四川南充,我在陕西西安,而且我与前夫都不在户籍地工作,我在广东中山,他在广东顺德,离婚后我们一直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
我与妻子离婚,我们离婚时约定:她按月支付女儿每月1000元生活费,离婚后我们偶尔没有联系,抚养费他并没有按约定支付!而起变相的降低孩子的生活费用,一直要求降低到300请问如何追讨?如果起诉的话应该以什么名义向法院提交! 我想请问能否追要女儿看病费用和拖欠的生活费!谢谢!
涉外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及男方不配合如何解决?跪谢快速答案!
律师您好!我于2003年与日本人结婚并生一男孩,孩子是日本国籍。现7岁。儿子在中国生活4年多,中途没有回过日本。孩子的父亲3年半没有来中国探望过孩子了。只有我本人和父母一直在照看孩子。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加上语言交流的障碍,本人在婚姻生活过程中承受了很多的痛苦。婚后一直都受到丈夫及公婆的监视看管、以及很多导
离婚一年半了,起诉前夫,要求付孩子抚养费,可行吗? 由于男方出轨,抛弃女方和孩子。男方未给孩子一分抚养费和未支付女方的一分精神损失费。女方现在精神状态基本正常,回忆往事,觉得对自己和孩子不公平,想问前夫索取孩子的抚养费等。请专家指点,谢谢!
离婚诉讼在国外一方不能回国,委托代理办理离婚,是否需要出庭?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在国内登记结婚,男方在国外不能回国,委托国内亲属及律师办理离婚,是否还需要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