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4岁,于2010年12月底与客户在酒店约见,当时还有另一位友人蒋某在场;蒋某于凌晨3时离开酒店,我于凌晨3时半向对方提出离开并收拾东西欲将离开(因合作意向已达成);对方以寻求融资建议为由挽留,并口头承诺不会有任何过份举动;于凌晨4时半对方强迫我与其发生性行为被我拒绝;多次拒绝无用,对方将我硬压倒并强暴;事后我愤然离开,并服用事后避孕药;但避孕措施未成功,目前已确诊怀孕28天;向对方提出后,对方多次推托,并不正面处理问题;因本人目前身体状态不佳,影响工作与生活,又因本人父亲心肌梗,每月资费用药开销比较大,目前退休工资不过2千元;一切生活来源都由我一人承担,现造成了多方面的困难并直接影响到父母的身体和本人工作,家庭及生活影响;而与对方电话沟通此情况时,对方打了1万元到我账户;并表示愿意再打一万元作为赔偿;除此以外不愿承担任何责任;我希望对方可以赔偿我精神损失和生活损失以及我父亲这几个月的医药费共计十万元;从此对方拒接我电话并对我说明情况的短信不予理睬;反咬我勒索!我想咨询下专业律师,根据上述情况,我是否可以提出诉讼该人,是否可以利用法律途径要求其赔偿我一切连带损失并还我一个清白!谢谢
拍婚纱时给的衬衣不是肮脏就是狐臭,打算起诉对方出个气,相关法律咨询
8月13号去一店里接受之前预约的婚纱拍摄服务,其间不甚愉快,原因在于服饰的卫生问题。刚开始选服装时,看大都脏脏不堪,选择的方向根本不是服装的款式,而是哪件看上去比较干净...由于不想扫老婆的兴,一直按捺着,直到即将外出助手递上贴身衬衣时,彻底忍不住了。店家提供了三件衣服:第一件肮脏不堪(已取证)、第二件穿
我想咨询这个案件后续该怎么处理,案件是属于强奸还是属于性侵害。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9月25日晚,发生。案发地离女方居住地太远,当晚,没有回去。男方谎称,为女方,在宾馆开房休息。房开好,男方没有走,又以借口,说打地铺在女方房间休息。后来,男方,关灯,上了方女的床,开始动手动脚。女方有反抗,但男方身上无明显伤痕。强制拖下,女方衣服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时,男方
我和妻子结婚2年左右 结婚前几个月怀的孩子 由于种种原因 现在我们感情破裂 孩子17个月左右 共同财产就是一家服装店 今年年初她说把店给她就愿意离婚 结果现在又说要20w才离婚 现在她在上海我在南通 她也不接我电话 不理我 我起诉离婚 可以吗?费用是多少 要不要请律师 还有我一台电脑和一只数码相机在她那里 是我的婚前财
我能不能起诉全国优秀女法官左树青包庇黑社会组织武汉大学教授陈东强奸半山酒店人事总监冯颖通奸法律2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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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于2010年2月底通过网络认识,于4月28日登记结婚,登记结婚当天被告就去外出打工,婚后双方几乎未一起生活,双方无感情基础,原告于同年5月28日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但因无法判定感情破裂而未判决离婚
律师同志,您好, 老家父母因与邻居矛盾发生纠纷,邻居蓄意用刀故意伤害我父亲,经医院抢救脱险并治疗,花费医药费2万多,我本人也因此从外地回当地医院护理18天,18天后出院,但医生开建议,三个月不能参加体力劳动.已经做法医鉴定为轻伤.对方已经被当地公安逮捕刑事拘留.派出所调解未果,现已经转交当地市检察院,现接到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