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院在一审判决中和原告,以及被告股东中一人勾结直接作出了对被告不利的而且错误的判决。据侧面了解,基层法院执行庭庭长与原告有经济来往,并在一起做生意。 股东中的另外两人没有收到公告,直到快半年后资产被冻结才知道。在一审审判过程中,这两位股东,未有长期离开本地,并在资产冻结后被告知案件是缺席判决。 这两位股东向市级法院申请再审,申请过程中,主审法官也承认一审的问题多多,一审原告在对质中也承认一审判决与事实有出入。 但是市法院碍于地方的关系,极力找诸多理由不愿意立案。等这两位股东花了大量心思将这些所谓的问题都得到合理解决的时候,法院又以没有新证据,和说基层法院程序合法来推脱。 请问各位律师朋友,基层法院在没有尽力通知所有股东到庭的情况下做出明显错误判决,其中包括认定一些伪造的复印件文书作为证据,并在事后消极公告,并未有直接通知被告的两位股东。但市法院仍认为公告有效?现在的社会谁会天天去法院看公告?在这样的法律漏洞下,又在中级法院的庇护下,这两位股东的利益受到严重侵害,却无法得到合法的保护。 难道市法院在明明认定一审裁决问题的基础上,不应该对再审立案?程序合法可以作为认定冤假错案的理由么?
造事者无故不到庭,我方的律师无法抓人,律师要求我从新立案,而公安讲该网络案件不该公安管,直属法院管?
律师您好!我方请的律师要求,我从新立案,是因造事者在开庭时无故不到庭,同时还打电话无故乱骂我方请的律师,法官及我本人,同时造事者将此事不断升级,已造成对我家人生活,个人生活及生命带来极大的威协.同时因为此案件在立案时,属于民事诉讼,我方请的律师和法院没有办法给公安机关发布公告涵,要求公安机关抓人,所以我方请的律
如何才能让法院采信对文书(证据)作出司法鉴定,并且让申请再审的案件尽快立案?
我们是重庆酉阳人,和一个单位相邻,因为宅基地和对方打官司,经县政府,法院一审;二审都败诉原因是对方有一张契约为证据。 1998年乡政府依据对方提供的一张来历不明的生产队卖土契约——没有核实契约上出售土地的当事人,执笔人,也没有依据契约核实现场和经当事人指认,将我们从71年经生产队(队长和会计也是对方契约上
我的一起民事案件(被告是开发商),县法院既不立案也不发裁定书.后去中院立案庭咨询,也讲不归他们管.后来我又去高院立案庭咨询,高院立案庭的同志帮我联系了中院的信访接待,让我去找他们处理.结果中院的信访接待又把我的案件转给县法院处理,县法院仍然是不受理,我又回头去找中院信访,他们表示他们也没有办法.尊敬的律师,请问您
我是劳动中议案,通过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开庭审理至今15个月没给结果,催了法院给判决10多次
我是劳动中议案,通过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案件,开庭审理至今15个月没给结果,催了法院给判决10多次了,仍没有结果,你看我该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洪泽法院于去年立案进行了审理,未结案,今年该院又立案进行了审理。该案是否可以?为什么?是否有法律依据?
一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洪泽法院于去年立案进行了审理,未结案,今年该院又立案进行了审理。该案是否可以?为什么?是否有法律依据?
我的民事案件有两个被告,第一被告法院同意起诉,第二被告是政法系统内部人员,立案庭工作人员直接告诉我说,不要起诉第二被告同意给我立案,否则不予立案,请问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应该找政府哪个部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