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公司有一本工业土地证暂为临时证,有效期至2011-10-19,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到期时间也是为2011-10-19,现我司在银行就该临时土地申请抵押贷款,如在2011-01-17日开始贷款500万,请问,该笔贷款实际还款日期一定要在2011年10月19日之前吗,不能直接申请一年期的贷款吗。银行方面说我的土地证是临时土地证,而且临时土地证的有效期限是2011年10月19日,所以贷款期限不能超过那个时间。
我父母已退休,在深圳市内地王附近有一处房产(已供完),现值约60万,我们现在想用这处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再用贷款一次性投资一个小单位在地王附近出租,然后用租金来还贷和利息。不知道这样可不可行。 我们父母亲已过60,是否可用房产贷款? 如果可以,请问是如何操作呢? 恳请有了解此方面的各位,帮帮忙,给
您好: 我的朋友由于生意上资金周转不灵,想借我的房产证去银行抵押贷款,不借又不好意思,借了又怕有不良后果,请专家指教一下,如何才能做到两全其美??
我朋友借了别人的钱,我的驾驶证在朋友的车上,结果被出借方拿走了,并在我朋友打的欠条上复印了我的驾驶证(现在驾驶证还在出借方那里),这些事都是在我不知情的时候发生的,知道今天人家拿着欠条来跟我要钱(当时都懵了),说我是担保人! 我就想问,在法律上能承认吗?
我被哥哥骗了60多万元钱,还有两本房产证贷款85万,还差别人500多万,现在哥哥跑路了,嫂子又联系不上了,他有两套房子,别人已经起诉,要抵押他的房子,那我该怎么办,是不是需要起诉,从他房子里面也弄点钱?
村里以资产评估为由,收取所有村民户口本、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留取复印件后,原件归还村民。请问,村里报关这些证件复印件的领导可否用这些证件复印件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如果可以,那么,若以后村里无法偿还贷款,村民会遭受什么损失?
有个法律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协议中规定三间房改房归我,新房子归女方,现离婚两年,由于三间房改房的房产证名字是女方,现女方拒不交出房产证和土地证协助变更。无奈之下,我找到了福建省关于房关登记的暂行条例(实施于2009年1月),在我向房管局亮出该条例,请该局按条例规定适用单方变更,否则我将起
这笔贷款是04年的,贷款人在08年没有在银行签字只是公司的会计用他的私章在上面盖了个章,我是担保人,我在银行里签字了。10年银行起诉了,请问贷款人签字只盖章这个有效吗?
律师您好,我是在农村地区,在20几年前,分土地的时候,我奶奶的人口指标分 在我们家,当时我爸爸有和他兄弟商量好,将我奶奶的人口指标分到我们家,然 后多年后,做土地证的时候,也做了我妈妈的名字,然而到今天我们想将这土地 卖出去,可是我叔叔他们说他们也有份,必须和他们分钱,并且还占用了我们的 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