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有第三方中间人证明,且书面明确了不得反悔,这样,如果卖方违约,法律会支持他吗?
我买了一处房屋,在未进行房屋过户的情况下,就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并付清房款,我想问的是,这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不过户的情况下,我是否已经是这所房屋的主人
甲某一拆迁安置房,2005年卖于乙方,双方签订协议。2009年4月做出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甲方想反悔,退回当初的房款,收回房子。请问律师,这样可行吗?双方签订的协议有效吗? 如果违约,要负违约责任,这个违约责任怎么来定呢? 我是乙方啊。
我看中一套房子,是二手房,房产证还没办好(开发商说要过半年才能把证办好),我能否和现在的房主签订一份关于购买这一套房子的协议,即从现在起我帮房主承担贷款,等以后房产证出来之后再过户?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万一如果到时该房子的业主反悔不卖该房子,法律能否支持我们之间的买卖房子协议依然是有效的而要业主继
02年母亲过世,同年父亲私自把房子卖给别人(产权证名字是3个人的),买卖双方只是写了份买卖协议并未做任何公正,房子一直都未过户,去年对方提出要求过户,但由于母亲已过世公正处不予公正,想请问这份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如果对方上诉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想买一套房子,但房主去了南韩(朝鲜族)委托她的父亲办理买卖协议,她父亲在当地有委托书,由于该房产证没有超过5年,要交6.5%的交易税,该房还有一年就满5年了,我想先签订购房协议,明年再办理过户手续,这样可以吗,有风险吗
我与卖方私下签订的二手房没有公正但是有证明人,已经付给卖方定金,在卖方同意后房屋进行了装修,现在卖方一直不办理过户,但是卖方也不说不卖给我,只是说等他的房屋公正办好了再过户,也不让我入住,什么时候能公正没有定期,我是否可以入住?是否可以起诉对方退还定金和房屋装修费?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买方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损失怎么办?
我们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房子中原有租户清退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子腾空后,买房一直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房子空置,而所需资金也不能及时到位。如果卖方解约还要双倍返还定金,不节约就被买方托着。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买卖双方的合同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