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买方我已付定金十万元给卖方,而卖方交房保证金为零,合同已签,这公平吗?怎么办?
我通过中介买二手房,在中介签合同时,当即付定金十万给卖方,卖方已开收据,而交房保证金为一万,还约定从购房款中预留。可在上报给国土局的合同中交房保证金为无,这是否违反了公平原则?我该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并未规定双方过户时间,买方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损失怎么办?
我们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写明,房子中原有租户清退后,双方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子腾空后,买房一直借故拖延过户时间,造成卖方房子空置,而所需资金也不能及时到位。如果卖方解约还要双倍返还定金,不节约就被买方托着。这种情况应如何解决,法律上有没有规定买卖双方的合同时效。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卖方要求解除合同,要回房子
卖方的房子过户给买方,合同中没有明确银行下款时间,买方的银行贷款已经审批下来,由于银行银根紧张,房款时间需要等待,卖方可以申请银行撤回买方贷款要求,并要买方以现金形式支付吗?卖方妹妹在银行,贷款从其妹妹处办理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因开发商原因无法过户,买方要按合同投诉,卖方如何维权
在中介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买方将购房款全额,以及中介费全额都支付给了中介,我作为卖方也将房屋的所有手续原本押给了中介。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几经努力,确定此房屋暂时无法办理过户。协商后买方要求解除合同,中介将购房款全额退给了买方,可是中介费却迟迟不肯退,我们的房屋手续也一直押在中介没有退还,
按照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卖方应该在10月30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但卖方银行贷款批不下来,买方又多给卖方一个月时间,卖方贷款仍未批下来,怎么办?按照合同卖方要赔偿20%,能行吗?
我经过中介买了一所房子,应为本人不够资格在广州买房,但是双方签合同时也说明了个人问题,但是合同签订,卖方收了定金,没几天说房子不想卖了,因为我不够买房资格,合同时无效的。这个我能起诉他吗?打官司等打赢吗?
二手房 买卖,卖方是委托她的亲戚来签合同的,当时是签了合同,交了定金,后来被委托的房主有不卖了,按照
二手房 买卖 卖方是委托房主的亲戚来签合同的,当时是签了合同,交了定金。 后来被委托的房主又不卖了,按照合同是否能双倍要回定金? 如果是想起诉,起诉谁好呢?是否有期限? 过程是怎么样的?是否起诉、判决、强制执行的一系列过程很漫长呢? 我不知道 跟 买房签 交定金的 那方 是否 跟 房主 签了 有 法律效益的 委
本人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卖方同意了我在银行按揭付款,且在办理抵押登记当日交房,现在我已付了首付款且已过了户,都过了20多天了,卖方没按合同约定如期交房,因为他在银行听说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放款,所以卖方现在改口说是要等到银行放款后才交房。请问我该用什么方式最快地要到房子?如果起诉需要走怎么样
我同卖方签订二手房购房定金协议时我的原稿是买方承担契税、交易费和过户费,但卖方现场提出追加并写上“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我当时急于买房没多想,卖方写好后我就签字了。现在了解国家新出台的房产税等可能交易中还会出现其他的税种,而且这个房又是卖方的二套房,如果真按国家房产税规定,可能多产生几万元的税费,卖方
1月23号签定协议,交定金20万元,约定2月15号签正式购房合同并付首付款,卖方因故拖至3月7号,我(买方)已同意。但超过3月7号,卖方还未与我签合同,算违约吗?需双倍返还定金,还是合同取消。
我(卖方)刚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包括居间方的三方都遗漏未谈及二抵事实,签订合同后,居间方查询产权情况,说有二抵不能按原资金监管协议5天内发放订金(签约当天居间方已收买方订金),要继续直到过户当天才付款。合同内写明有抵押无查封,也没有提及二抵,居间方有权不按资金监管协议期限支付订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