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怀孕前3个月由于反应强烈,向公司请了1个半月的病假,有医院的病假条,但是公司还是扣除了我病假期间的全额工资,并且,在我上班之后,从我的后一期工资中,扣除了我病假期间公司垫付的我个人部分的社保费,公司这样的行为违法吗? 另外,由于我刚进公司时候的岗位是计件制的,合同签的也是计件制,但后来岗位调动,
我在苏州一个私营企业里做营业员,工作了16年。一开始因为没有社保的概念所以就没有交社保。2008年新劳动法实施了也没有交社保,但是把“社保个人负担部分”返还给了我。现在我已经55岁了,到了退休年龄,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补交社保,能够补交几年呢?
我今年54岁,已交社保金13年半,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企业现行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性是什么50岁,我的年龄早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帮帮我咨询一下为什么今年我不能一次交清所剩一年半的社保金而让我领取社保金?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购买了商业医疗保险,在保险期间,我住院治疗疾病,出院后,我首先在社保进行了报销,然后再到商业保险公司呈交住院资料。 请问,商业保险的报销范围,如药物报销的目录(如甲类,乙类药物的目录)和社保的一致吗?自费药物的划分,和社保的也是一致吗?我如何才能判断商业保险公司给我报销的是
我于2010年8月已满54周岁,至2010年月12月止,已交社保金13年半,大家都知道我国企业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0岁,而我已远远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为什么不能让我在这之前一次交满意15年的社保金?
我之前和广州一家公司签了合同,他们在上海没有设立公司,但工作地点是上海,和我一起的员工缴纳的也都是上海的社保。从八月开始工作到12月离职期间一直没有帮我缴纳一分钱社保,现在离职拿到劳动手册和退工单却发现上面盖章的全是一家上海的人力资源公司,好像是他们第三方负责缴社保的样子。我和广州的公司交涉要求他们帮
我家地在小学旁边,村里把小学卖给了一个养殖企业,样式企业占我家地近2亩,说是按我包地的价格每年付我占地费,我觉得这样不合适,农民包地种粮和企业占地不同。先不知该怎么办好,请好心律师帮我出个好主意,在此鞠躬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