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夏秋时有个体老板和村干部商议后,占用我家耕地两亩(已经栽仁用杏100株)后来我家人知道后去找开矿的,村干部去我家给我老父1000元就算处理好了,也没有签协议,我觉的不合理,我父不是农业人口,土地属我和我母亲。我是不是有权要求开矿方和村干部赔偿我和我母亲。要赔的话该赔多少,该去哪个部门解决。
协议书举例:我与某某合股经营的XX林地,如果没有特大自然灾害,第一造收获时出现亏损的情况,本人愿意补偿某某亏损的资金。特此承诺。承诺人:XXXX年XX月XX日注:其中“某某”就是现在提问的我,“XX”的位置有具体内容的。考虑到私瘾没填请问具有法律效力吗?经台风的影响,林木损毁严重,真是亏损了,但对方不肯补偿亏损
协议书举例: 我与某某合股经营的XX林地,如果没有特大自然灾害,第一造收获时出现亏损的情况,本人愿意补偿某某亏损的资金。特此承诺。 承诺人:XX XX年XX月XX日注:其中“某某”就是现在提问的我,“XX”的位置有具体内容的。考虑到私瘾没填 请
协议书 我与某某合股经营的XX林地,如果没有特大自然灾害,第一造收获时出现亏损的情况,本人愿意补偿某某亏损的资金。特此承诺。 承诺人:XX 2010年01月05日注:其中“某某”就是现在提问的我,“XX”的位置有具体内容的。考虑到私瘾没填 请问具有
我朋友的父亲,在其家乡随州市为一私人业主雇佣的工程队的一员,没有和别人签订劳动合同,在上工期间受伤,肋骨断裂,上了钢板。
父亲已去世24年,女儿出嫁户口已迁出,现房屋拆迁,85年宅基地登记表上家庭成员一栏中,写有父母和女儿姓名,现在女儿以此为由,要求与母亲分割房产,母亲不同意, 现在女儿以共有财产为名,要求与母亲平分房产,合理吗?有何法律依据?母亲应如何维护自己利益?谢谢
律师 您好!我是2001年7月参加工作,2010年12月28日被告知解雇,合同期还有七个月,多给一个月工资,解雇理由是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但是岗位仍在工作内容没变只是人员变化,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提什么要求,而且我在向劳动监察咨询后,他们
我在我们村里以交租金的形式承包了我村的一个企业,合同期限是四年,今年到期。但是由于今年村委会换届,因为我把企业管理的很好,在村里老百姓当中的口碑很好,所以我们村书记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怕我对他构成威胁所以想要终止合同。但是我的企业以我为法人承包的工程还没有竣工,还有我个人也为企业垫资了几十万。我们村
我找驾校学车,当初教练承诺包过,后面因为意外情况没有过,要补考,他又要收取补考费,请问这合法不,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急盼回答,谢谢 教练是口头承诺,我当时大意了一点,没有跟他签合同
我找驾校学车,当初教练承诺包过,后面因为意外情况没有过,要补考,他又要收取补考费,请问这合法不,我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急盼回答,谢谢 教练是口头承诺,我当时大意没有签合同 补充:如果我拿到他说这话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