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7日,河南省孟津县会盟镇雷河村发生一起摩托车撞人事件,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肇事方付全部责任。 伤者于来喜被送往孟津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孟津县人民医院在没有做全面检查的情况下,武断诊断为锁骨骨折,随后进行手术治疗。手术后病人肩部疼痛稍有缓解,但病人经常反映肋部疼痛,不能大口呼吸,病人家属曾多次向医院反映,医生解说是锁骨骨折压迫所致,并没有进行复查。在县医院治疗的第9天,患者失去意识,随后医生采取促进呼吸方式进行抢救,最终抢救无效死亡。根据司法鉴定结果,死亡原因系肝破裂引起的失血性休克,而医院在9天的诊疗过程中从未有诊断说明患者的病情,从未采取有效措施治疗,病危时,医生的一句“这是肺栓塞,没救了”。之后就再无人问津,这是一所医院对生命的冷漠。抢救过程:病人在住院后的第9天,医院在未确认病情的情况下,采取输氧、按压胸部、电击等方法抢救,结果加速病人内脏失血,最终导致病人死亡。 交警部门并没有将肇事方进行拘捕,因为是有医院直接造成的死亡结果,而医院认为是交通肇事撞伤导致死亡,也不给出个说法。怎样才能讨回公道,亡者还在殡仪馆,医院和肇事方都未给能给出个说法,亡者何时才能安葬都还是个未知数。 事实尽在眼前,高高在上的医院真的就可以胡作非为么?从医生的眼神里流露出的是对生命的冷漠,流露出的是对家属厌恶。难道只有医生是人,平民百姓就不是人了么? 如今的社会,我们的权利在哪里?我们的尊严又在哪里?我真的不知道了。
交通事故请教:车主A将一辆北京现代卖给B,B又将这辆车卖给C,C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至受害者司机伤残,现在该车的行驶证上的车主仍然是A,请问在这起交通事故中,A和B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该车没有任何的保险
交通事故.出院后,后续的治疗,因肇事方医院有关系而去其他医院,费用如何负担? [本文来自: 法易网
我是受害方, 对方是肇事方对方因为在医院有关系,故当时对我是爱理不理的,也是因为怕担责任吧,就在医院一直给我拖,就是不好好治疗.后稍微好点我就出院了.想着去其他好点的医院去治疗.再去其他医院的治疗费,该谁出呢?肇事方是不是依然需要担负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发生了,死者违反了交通规则肇事司机正常驾驶是在雇主雇佣工作期间肇事的,司机付赔偿责任吗付多少
交通事故发生了,死者违反了交通规则肇事司机正常驾驶是在雇主雇佣工作期间肇事的,司机付赔偿责任吗付多少
病人患有糖尿病与抑郁症,9月13日病人因尿频尿多入住西安高新医院糖尿病科室,这是病人第二次入住该医院,抑郁症就是在该医院诊断出来的,9月15日,早上七点半左右病人从病房窗户(三楼)跳楼自杀。该医院对此后果有无责任?
高速路上 开车把夸栏杆过马路的人撞了 肇事方喝了点酒 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肇事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在高速路上开车走的是主车道,有行人翻栏杆过马路 开车的一方由于没有注意 汽车也在规定的时速前行,突然眼前窜出一个人,被撞了。最后肇事方马上打了电话通知了医院和警察,被撞的一方被送到医院后检查,确诊为轻伤。但是由于开车的一方喝了一点酒,所以现在不知道怎么处理,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双方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医院手术没做好,我想咨询这是不是院方的责任,能否要求他赔赏?
由于我奶奶眼睛患有白内障,就在一家私人医院做了一次手术后,眼睛没好反而比另一只还变小了,也不太看得清楚了。我想咨询这是不是院方的责任,能否要求他赔赏?
肇事方已参加交强险和参加太平洋保险最高保险额50万元,现伤者花去医疗费20万元,责任全在肇事方,而伤
肇事者分别在福建.广东两地,这样的情况须请律师吗?这样的费用是不是全部由保险公司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