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以考核形式辞退劳动者应该给予什么样的补偿
合同12月31日到期 单位发放两个月基本工资650/月 我是从08年4月工作至今 想问一下 单位是否合法
因为上司处处为难的原因,清楚的感觉到上司希望我主动辞职,但是在将近年末辞职非常不划算的。觉得既然是上司的意愿,就应该由公司提出辞退,但又担心自己因为不熟悉法律而误触犯到了不该触犯的事情。所以想请问一下,单位提出辞退,在何种情况下不需要补偿员工。
从04年开始到现在我在一家单位工作7年了,一直没有签订过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交保险。就是新劳动法实施后才给交的保险,现在说辞退就辞退,我可以要就多少的补偿?我是潍坊的。新劳动法实施前工资是490元,实施后扣除保险是644元(交的三险)请老师帮我算算我可以要求多少的赔偿
我单位一员工签定了三年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业绩不达标,先决定对其换岗,三年的合同,需要换岗多长时间,如在换岗的岗位上仍表现不好,可否予以辞退,不给予经济补偿?
原事业单位辞职,单位改制为企业后进行买断工龄,还会给我补偿吗
我原在的单位当时是事业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个人于2005年提出辞职,并办了辞职手续,当时单位一分钱补偿也没有,以前拖欠的工资及医药费7千多块也没给,工资只是发到我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养老保险也交至辞职的最后一个月,其它什么也没有,后来单位改制为企业,并于2010年底再次改制要买断工龄,请问我应不应该得到买断工
你好! 我们在一个私企工作了四年,现在因为公司效益不好,老板要将我们辞退。在此之前,我们的社会保险,老板是按五险补偿给我们的,但是,我自己只购买了养老和医疗。 现在,我们应该争取些什么补偿呢?
刚到公司的时候,是我上一任同事要休三个月的产假,所以招聘的我接替她的工作,刚开始讲的是两个月的试用期,后来试用期到了之后,人事的说我平时做事有些小毛病,根据公司规定要延长一个月的试用期,就这样被迫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本来应该2010年12月5日转正就往后推迟了一个月,到2011年1月5日转正,等到今天1月11日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