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法【89】民监字89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胜诉的原告于1990年对判决第二项立即为原告案之一双居室楼房提起执行申请,败诉的被告辽宁省保险公司21年来没有对第三项提出执行申请,没有执行申请能进入执行程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行政案件中作出的财产促使和先予执行裁定,由审理案件的审判庭负责执行”是不是意味着先予执行裁定后,不需要进入执行程序?
1、先予执行裁定下达后,当事人没有履行,要不要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程序的规定进入执行程序;2、先予执行是不是执行程序?
合同在约定什么条款的前提下,一旦违约可以直接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合同在约定什么条款的前提下,一旦违约可以直接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强制执行前必须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吗?
民间借贷案件法院受理后,被告既没有出庭,也不履行判决书规定的还款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还必须先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吗?如果是这样,不就等于让被执行人提前做好逃避准备吗?
被告因经营向我借款,立据约定年利率11.826%,口头承诺“在半年内还清本息,逾期按约定利率加倍计算利息。”当时双方以立据约定利率替代书面协议。经催要未果,业经法院判决被告归还本金,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逾期按民事诉讼法第229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文书生效后,被告未能遵照执行,原告故申请强制执行
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强制执行前必须书面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不在本市就不能强制执行了吗??
民间借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强制执行前必须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如果被执行人不在本市,就不能强制执行偿还义务了吗! 那怎样才能让被执行人偿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