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私营老板这边打工,怀孕块8个月了,老板一直没有给签劳动合同,听同事说没有产假工资的,我该怎么办?
我是今年8月31号进的厂,老婆临近生产了(和老婆都是第一胎),就去问了有几天陪产假,结果公司的说没有这个假期。我也上网查了,领了独生子女证的是有10天陪产假的!如果我要请10天假的话,10天工资大概是有1500左右,觉得这样太不公平了!请问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以下问题谢谢您的解答! 1、我是外地农业户口(没有生育险)在北京通洲一家公司上班,明年计划于4月份休产假,但听内部消息说休产假期间公司只发60%的工资(北京市最低标准的60%),我目前的工资组成是底薪900+绩效工资+满勤 =实际工资,我想咨询一下公司如果按60%发工资合法吗,如否应发多少?谢谢! 2、
您好,我2010年9月生的宝宝,单位给我算的产假一共就是4个半月,其中所有节假日都不顺延.但我在网上看到很多说法不这样,产假是90天,节假日不顺延,但晚育假是30天,节假日顺延的,我在网上查询到<<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三次修正)>>2004年8月19号出的文,上面有规定说:第三十八条 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妻,按下列规定予
因为休了产假,所以年终奖的发放时扣除了产假期间那几个月,这样合理吗?而我又听说在劳动法中规定在产假期间单位必须发全额工资,任何补助、奖金、福利待遇、以及你提到的出勤工资等都不能少。到底是怎样规定的呀?
我怀孕8个月,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还不到1个月已签订合同,现能否申请休产假?未缴纳社保,说是下个月开始缴纳!那我的工资待遇怎么算?管理这方面的人说未缴纳社保满10个月就不能享受所有的社保待遇,也包括产假,我该怎么办?他们让我做好心理准备
律师你好:我们公司员工手册没有明确说明关于男性员工陪产假的规定,只有说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现在我是达到晚育年龄,但我老婆未达到晚育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