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资产管理公司因资金问题无法偿还客户借款,如今做计划分期还款,但在分期还款协议中有一条保证,就是在公司无力偿还所欠借款时,在清算所有公司资产后还不能还清部分,做保证如下:公司不能清偿部分,全体股东同意按如下比例个人承担保证责任(XX55%、XX35%、XX10%),协议上全体股东也签字,请问下各位大律,不知道他们的这保证责任是否有效,在公司资产不能还清债务时,凭这股东保证责任能否要求要股东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
债务人(个人单身)、保证人(已婚)、债权人(已婚) 借条订立于2014年1月1日,期限一个月,金额100万元,保证人在借条上承诺对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在签署借条时,有债权人、保证人、债务人三个人在场(保证人及债权人配偶均不在场)。 问题:1、在保证人配偶不在场的情况下,保证人在借条上签署
我想问一下,我前段时间发生车祸了,我驾驶汉拉达越野于大货车相撞,大货车责任多,但是我有全险,货车没有保险,最开始商量是我但全责,完了经过调节签了协议书,但之后经咨要是有效的话,我怎么才能得到我应有的赔偿询发现全责不行,我想问一下,在责任认定书下来之前,我签的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因为如果有效的话我会赔很
自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签订了保证合同,但该自然人配偶未签字,该保证是否有效?
自然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签订了保证合同,但该自然人配偶未签字,该保证是否有效?
我是一名高职院校专职教师,属于人事代理合同制。2013年5月,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启动一校企合作经营性项目。任命我为项目运营执行副组长,上有领导小组还有项目组长和副组长。在项目启动前,我就提出了项目运营组织设计上有问题,是按照行政特色构建不符合市场规律,领导指示这是探索,所以算学校特色。我虽然承接了这一任
14年9月4日开的发票,但它的上一份开的日期是14年12月4日,并且这本发票的领用时间是14年9月20日,请问14年9月4日开出的这份发票是否有效,合法。谢谢!
就是一天我妈妈去一个认识3到5年的朋友家里 她老公找人借钱 五分立 借100W 然后我妈妈的朋友就跟我妈妈说 帮忙签个字当个见证人 我妈妈看都没看直接签字了 结果后来放款人找了2个人跑到我家要钱说我妈妈欠债还钱 复印件的借条上面我妈妈变成连带责任担保人 然后我们是找借钱的人 让他写了一张澄清纸条 上面意思就是澄清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
七、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
家里修房子,承建的是无资质的民工队,那么在合同中约定“发生安全问题(施工人员及因施工造成他人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完全由施工方承担”这样的条款是否完全生效?是否跟《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