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合同中约定回迁房是70平米,可交房时开发商说房子超面积10平米,要我们按商品房价补交房款,我们怎么办?
我与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中约定以实物进行补偿,且位置固定,面积固定,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平方米双方互不找差,回迁时候回迁费用为零,如果甲方竣工后不执行合同乙方有权直接入住到甲乙双方约定地点合同约定2010年12月31日交房,。现该房屋已建成但超过了一年才建完,面积却超出合同约的面积的40平方米,开
我们是回迁户,当时和开发商签字时,也没开过会。文件也没看见,办事人员没解释清楚,问上靠面积超过15坪是啥意思,当时解释说是盖楼都有超坪的误差,上下浮动也就2坪左右,现在除了自己差的坪数,又多出6坪多,这该怎么算
购房时,开发商没有测绘房屋实际面积,现在突然说经过测绘超出了6.6平米让补差价怎么办?
两个问题:一、2009年购房时,协议上写的是120.3平米。现在开发商通知领房产证时,才说请测绘人员测绘过我们的房屋面积比协议上多了6.6平米,要求我们补差价,怎么办?二、我们总共4层,我选的是顶楼4楼,还收了4000元的楼层差价,这属于合理收费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回迁房屋签订的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在履行过程中由于实际面积超过协议中的面积而发生争议,请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吗?谢谢
拆迁合同中约定回迁房是70平米,可交房时开发商说房子超面积10平米,要我们按商品房价补交房款,我们怎
拆迁合同中约定回迁房是70平米,可交房时开发商说房子超面积10平米,要我们按商品房价补交房款,我们怎么办?
根据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规定合同中应当明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并规定了合同未作约定时的处理原则,即3%之内的部分多退少补,超过3%的部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不足3%的部分,由开发企业按房价款双倍返还购房人。而开发商与房管部门却说这是商品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