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前一直是周六上午上班半天,但并未超出劳动法规定上班小时数,因公司搬家,现发通知说明有些员工上班路程较远,周六上午上班路程耽误时间较多,对几个部门的员工作息制度进行调整,规定周一到周五9点至17:30上班,周六上午轮流值班,此规定只暂行3个月,以后周六就不上班了,值班性质按正常上班处理,不算作加班。请问这合理吗,是否应支付本人值班日的双倍加班费?
请问:我工作的公司每天早晨上班要求按点打卡,如果迟到就要扣工资,但是下班打卡因工作原因造成的晚打卡一般多长时间算是加班?加班费怎么计算?如果他扣我早晨上班迟到我是不是应该下班晚走也可以找公司正当要加班费?谢谢!
辞职之后不给拖欠的工资,在该公司工作的时候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给上保险,周六日加班也没有加班费
我能连同工资还有加班费其他补偿费一起要回来吗?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我是深圳南玻集团一名员工,今年7月12日,公司公布,将我们六月份的加班费扣除30%,用于以后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时间!未得员工同意擅自扣除员工薪金,未免太草率!另外一般是事前应该告知扣除加班费适宜,但是公司等到七月份才发布公告,扣除六月份的工资,而且员工并不同意公司换休或者顶替学习培训的做法,这是在变相剥
如果公司撤离,员工被安排到另一公司工作,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得到赔偿
各位律师您们好: 我们公司目前出现了一些状况,公司经营很不乐观(可以说到了破产的边缘),前一段时间已经裁员一批,(因是裁员,在他们的争取下终于得到了相应的赔偿)目前只剩余五人工作,其中一名新员工已被调入分公司,但剩余的四名员工未收到任何通知,因为有了前车之鉴(裁员是要赔偿的),估计多半也会采用调离
公司为搞6S要求周六周日义务加班,因迟到公司扣除年终奖30%并不准调薪及升职,这样合理吗?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行政人员每天8小时双休的合同,但是公司员工加班时公司都要求我们过来义务加班,口头上说是值班.上周公司说是搞6S不准我们休假,连着3个星期都没有休息,上周日没有准点(8:00)到公司被扣30%年终奖,并今年不准加薪不准晋升.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如果告的话(公司有同仁联名)胜算有多大?以什么名义告?公司应给我什
公司安排我们每天加班两小时,打卡却只让我们打八小时的卡,公司还写了一份内部联络单,上面规定我上班打卡时间是每天八小时,而且让我们每个人都签上名,而我们每天实际上班时间是11小时,上面还说明了,增加我们的绩效,把我们的加班费纳入我们的绩效考核中,请问这样做合法吗?考勤上没有我们的打卡记录,我们能要回加班
我所在的公司和我们签的合同是每周工作五天,但是现在公司要求统一我们要求星期六要加班。我们中有人很不乐意 但是公司说星期六不来上班的算旷工还要罚款。请问公司这样做违反劳动法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