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上海浦东新区的外地人,最近在订购一套二手房。不过房子是拆迁房,而房子又是第一个房东(产权人)卖给现在我要发生买卖关系的第二房东(产权人的朋友)的,我现在比较喜欢这套房子,请问签订合同中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才能避免法律纠纷呢?非常感谢,问题很急,谢谢!
今年6月28号,和壹加贰房产中介签订了《房地产买卖意向书》,当时中介说7月份就可以过户,他们可以代房主收取1万元定金,所以我们就交了1万元定金给中介,房主父亲通过传真签的字。7月7号房主母亲回到南京,我们和房主母亲,房产中介签订了三方购房合同,房子总价80W,中介将之前我们交给中介的1W元定金转交给房主母亲,并
咨询:如果在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我需要支付违约金吗?最近看上了一间二手房,签订了买卖合同,但是发现那间房子原来是曾经有凶杀案的,我觉得风水不好,不想买了,所以咨询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
在共有人未知的情况下卖房。签订卖房合同时,共有人中只有一位到场,签订时没有出具其他共有人经过公证的委托。现在其他共有人知情后,不同意卖。签订的合同还是否有效。 如果起诉合同无效需要走哪些程序?
我是广东信宜的,现购置一套104平方的二手房(房龄9年),交易总金额为83200元,契税、评估费等已交,现在我想咨询下,房产局要收的:房地产咨询费416元、代理费2080元(双方各1040元)是否合理?
我们想买一套二手房,但房主的房产证还有一年多才够五年,如果现在双方签订购买合同,并约定年满一年后过户,但在房屋可以过户时,如果因房屋涨价或其他原因,原户主不想过户,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法院会支持购房者吗?关于房产证不到五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何订立?有何约束?谢谢~~
我前几日在****不动产与卖方签定了一份购房合同,从合同内容能看出产权卖方现在未拿到,也约定拿到产权后的办理程序,未公证。先预交订金2500元,合同上写的是“定”而收条上写的是“订”,我现在不想购买此房,请问1.此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2.订金能否拿回?3.如果要起诉应该以什么理由起诉?
甲方于09年通过中介从乙方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但乙方也不是原始房主。是从丙方手里购买。现在甲方因为丙方未把户口迁移出现在的商品房而不能上户口。请问这事情因该怎么办?
2010年4月,在一房产中介介绍中,我看中一套房子。之后和房东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房东的户口在该房内,因此在合同中写明了:要求房东在2010年5月31日前将户口迁出。之后虽然多次催促,但房东知道现在10月29日,仍未将户口迁出。请问,这是否已经构成合同违约呢?要是构成,该如何索赔?(在合同中只约定了迁出时间,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