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书,事实不实。有证据。找一西安兼职律师。
治安案件,当时就处理,拘留,在派出所关了三十个小时,放回。但没给东西,过了四个月后,又拘留。
2009年10月21日下午因申请人被人有预谋地殴打报案到派出所,被殴打期间申请人未先动手也未还过手,在派出所期间申请人要求看病,派出所办案民警不让,要求申请人等待做笔录,拖延了几个小时到晚上7点左右才做完笔录,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非工作日通知申请人2009年11月22日星期天非工作日到派出所,2009年11月22日申请人不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我的意思是案件结案后收取诉讼费用时简易的应当减半,减半后调解结案的应当再次减半,仅收全部案件诉讼费用的四分之一还是简易又调解结案的只减半一次,收全案费用的二分之一?感谢大家
近日一朋友在网上传播交警的虐待行为,导致交警几个官员停职。朋友被拘留,所爆料的内容(文字和照片)均被删除,拘留时间已经将近一周,目前没有处理消息。据传可能会判刑劳教,请张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我朋友是否会收到刑事处罚?如果想尽快将人放出来,我们应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