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2009年12月产下双胞胎,于2010年10月15日到新会妇幼保健院进行“输卵管结扎”手术。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到手术室外跟我说,由于肠粘连,手术出现意外,导致横结肠被切开2CM的裂口,正联系新会人民医院外科医生前来肠道修补。1点左右,新会人民医院外科医生到达手术室,跟我解释病情,并给出两个手术方案进行选择:(1)先做“肠穿孔”修补术,10天后,伤口愈合有八成机会愈合,但有两成愈合不了的风险,如果10天后仍愈合不了,就需要挂屎袋三个月(2)直接挂屎袋三个月。当时我听了医生建议,采用第一种方案。于3点左右手术完毕,我老婆被推出手术室。 术后我老婆在新会妇幼保健院医治共13天,体重下降落7斤。10月28日,医生检查伤口愈合,可以出院回家调养。出院后在饮食方面特别小心护理,每天吃稀粥等半流质食物,但时有下腹肚胀不舒服,每天都担心因手术带来的不良症状。 本次手术及住院费用全部由计生办承担,医院方面没有任何承担费用支出。 通过咨询一些医生、律师。均认为本次事故责任在于保健院,而不在于计生办。因此,我多次向院方提出要求,要求院方在我老婆出院时出具负相关责任的证明(当时还没想着要院方作经济赔偿,只是想着让院方出个证明,如果老婆出院后,因为本次“肠穿孔”而引发的损害,若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或法医鉴定,证实确与本次手术造成的“肠穿孔”有因果关系,院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院方态度相当恶劣,认为这是结扎手术所引起的并发症,不肯负任何责任,并且所有的病历都明显造假。2010年11月,我向江门医学会递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表,今天,再一打致电医学会,终于说近几天就会轮到我。 在这向各位大律师求教几个问题: (1)医学会是否会与医院相互勾结?或偏袒医院? (2)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有一环节要事主和院方都要出席的,但是涉及到医学和法律知识,我基本上不懂,有必要请律师一同出席吗? (3)像我老婆这种情况,如果医学会偏袒医院,判医院无需负责任,也就是说(假设)院方无责任,那我该请律师起诉医院还是计生办?还是继续向上一级医学会继续申请事故鉴定? 作为一名老百姓,在强势面前,只不过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却感觉如此之难!还请如位大律师能指点迷津,感激万分!
一个人得了病,不知道什么病,上医院,医院当感冒治了,最后导致那个人死亡了,最后上别的大医院那病例去不是感冒,因为医院的失误导致那个人死亡了,医院受不受法律责任,受什么责任?
律师你好,我是江苏连云港人,最近以为一些经济纠纷问题和对方发生口角,但是对方女友(年龄40岁左右)也上来打架,最后被我按倒在地上!最后得知该女友自己说有身孕48天,后来由我出钱去医院做检查和保胎!但是在医院保胎3天左右,做了引产手术,做手术也没有通知我们也没通知派出所!因为当时在派出所已报案!当时派出所
您好。我在10年12月9日去医院检查时,医院没有检查出我已怀孕,并给我用了孕妇禁用的药。十几天后我去另外一家医院检查证实在第一次去医院时已经怀孕,且上次用的药可能会胎儿造成不灵影响。请问第一家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该怎样向医院索赔?
事发2011.1.1于一朋友发生口角,双方厮打起来,后经医院检查我被诊断为耳鼓膜穿孔、充血、听力下降,当时没有报案,请问我现在可以去派出所立案鉴定伤情吗?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对方应负什么责任?
我和别人发生争执,最后动手打了起来。是他先动手打的我,后来上医院看了看他没什么事,但是以后他自己又去了别家医院说他的肋条轻度骨折。这样我需要付什么责任。
你好:我家宝宝出生就是内足翻 但是医院在出生证明上写 出生正常 我 应该证明办 医院该有哪些责任?
因商店玻璃门边的玻璃未贴任何标志,导致误认为是通道而撞坏门牙,请我责任该如何分配?
我是一女孩,拟去一服装店消费,因3扇玻璃差不多大小,其中2扇是门,另一扇玻璃未贴任何标志或警示,里面不远处还放了一张海报,误导我以为是入口,因为一般商店都会把这种海报放入口处吸引顾客的,且实在太干净,被误会为是小侧门,撞坏了门牙,修补费用达5000左右。请我商店有责任吗?该承担几层责任呢?盼复,谢谢各位好
因商店玻璃门左边 状似侧门的玻璃墙 未贴任何标志,导致误认为是通道而撞坏门牙,请问责任该如何分配?
我是一女孩,拟去一服装店消费,因玻璃大门左侧的玻璃墙未贴任何标志或警示,非常干净,且宽度接近旁边玻璃门的宽度,被我误会为是小侧门,里面不远处还放了一张海报,更让我以为是入口,因为一般商店都会把这种海报放入口处吸引顾客,加上晚上外面光线暗,在里面光线的折射下,我误闯后撞坏了门牙,修补费用达5000左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