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医疗纠纷

结扎导致大肠穿孔,医院态度恶劣,拒负责任!

结扎导致大肠穿孔,医院态度恶劣,拒负责任! 我老婆2009年12月产下双胞胎,于2010年10月15日到新会妇幼保健院进行“输卵管结扎”手术。手术过程中,主刀医生到手术室外跟我说,由于肠粘连,手术出现意外,导致横结肠被切开2CM的裂口,正联系新会人民医院外科医生前来肠道修补。1点左右,新会人民医院外科医生到达手术室,跟我解释病情,并给出两个手术方案进行选择:(1)先做“肠穿孔”修补术,10天后,伤口愈合有八成机会愈合,但有两成愈合不了的风险,如果10天后仍愈合不了,就需要挂屎袋三个月(2)直接挂屎袋三个月。当时我听了医生建议,采用第一种方案。于3点左右手术完毕,我老婆被推出手术室。
    术后我老婆在新会妇幼保健院医治共13天,体重下降落7斤。10月28日,医生检查伤口愈合,可以出院回家调养。出院后在饮食方面特别小心护理,每天吃稀粥等半流质食物,但时有下腹肚胀不舒服,每天都担心因手术带来的不良症状。
    本次手术及住院费用全部由计生办承担,医院方面没有任何承担费用支出。
    通过咨询一些医生、律师。均认为本次事故责任在于保健院,而不在于计生办。因此,我多次向院方提出要求,要求院方在我老婆出院时出具负相关责任的证明(当时还没想着要院方作经济赔偿,只是想着让院方出个证明,如果老婆出院后,因为本次“肠穿孔”而引发的损害,若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或法医鉴定,证实确与本次手术造成的“肠穿孔”有因果关系,院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但院方态度相当恶劣,认为这是结扎手术所引起的并发症,不肯负任何责任,并且所有的病历都明显造假。2010年11月,我向江门医学会递交了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表,今天,再一打致电医学会,终于说近几天就会轮到我。
    在这向各位大律师求教几个问题:
    (1)医学会是否会与医院相互勾结?或偏袒医院?
    (2)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中,有一环节要事主和院方都要出席的,但是涉及到医学和法律知识,我基本上不懂,有必要请律师一同出席吗? 
    (3)像我老婆这种情况,如果医学会偏袒医院,判医院无需负责任,也就是说(假设)院方无责任,那我该请律师起诉医院还是计生办?还是继续向上一级医学会继续申请事故鉴定?
    作为一名老百姓,在强势面前,只不过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却感觉如此之难!还请如位大律师能指点迷津,感激万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ogenl……(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1-10 17: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