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申报货物的时候未提供原产地证,清关结束,货物提走以后,外商说有原产地证,有一点是确定的,原产地证的出证日期早于我的申报日期。现在现场关员说原产地证管理办法上明确规定,申报结束后,关税已经入了国库就没有办法再退回了,想请问一下是否可以申请退税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朋友一起租住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付三押一,合同一年,合同中规定,如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结束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双方协商解决 因为同租人工作调到外地,我一个人无法继续租住,所以我在3个月快到期的时候,提前了18天通知房东,并表示愿意多付12天租金以给房东一个月的时间,然后房东接下来
公司租赁的写字楼,已押三个月的租金给出租方,在合同协议书中有一条例是:租赁期未满,承租方提出退租或变更租赁场地,视作违约,,所交纳保证金不予以退还,,,请问律师,像这样的条例合理吗?
请问我在10月23号下午与房产中介看房后,表示愿意考虑租下该出租屋,但是还未跟家人商量,仅仅表示有意向承租,如果签订合同只能在27号,最早26号晚上才能签合同并支付房租,该中介就建议我可以先支付1600元定金,留着那套出租屋等到26号再签约,在把1600元交给他之后,对方拿来一张租房意向书要求我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我
我向上一级单位,以举报信的形式举报部门领导贪污公司财物,举报后领导把赃物全部退回单位,价值一万余元,我是否有权利向法律部门申请对领导的继续制裁?还是这样就算了?
本人目前居住的房屋房东已经出售,房东并没有提前通知作为承租方的我他要出售该处房产,而是在作为承租方的我把后一季度(10、11、12月份)的租金交付后不久突然接到通知说有人来看房(10月中旬左右,我是每月的6号付房租),之后不久房子已成交(十一月初房东、中介、购房者上门验收),但目前相关手续还没办下来,房屋还
事情是这样的:就在11月25日中午,某房产中介给我介绍了一套房子,但是我去看后比较满意,就向中介交了所谓的“保证金”一万元,并签了一份由中介自定的《委托购房合同》,其中里面提到此保证金房产中介会转交给卖房人作为定金,若甲方不购买此房,乙方不退还此金。若卖房人不卖此房,乙方会将此保证金原数退给甲方。请教下
我想买宏泰开发的xxx城的小面积公寓,去销售处咨询,总房款22.89万元,我是贷款买房,首付7.5万元,但是现在没有开盘,要交10万元定金,春节后开盘,再退回2.5万元,我不知道这样和不合理,要是想买房也指能按照他们说的办,这样有没有保障?
我12月份辞职 公司让我把12月公司交的社保钱退回 是否该给呢?
我12月提成辞职 做到13号就离职了 但是公司说12月的社保已经交了 让我把400多的社保钱退回给公司,而且公司还压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要下个月20号才能领取 我是否应该把社保钱退回呢? 如果我不退回社保钱 我12月份的工资应该怎么要回呢?麻烦各位律师给我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