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年底左右,我们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了学校组织的招聘会。在面试一家国企公司时,这家国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对我们口头承诺入职后属于编制内员工(上行业保险,所享受的待遇与公司现有员工一样)。于是我们便开始由见习到实习。当将要签署劳动合同前,公司却说我们这批员工所上的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虽然是上的社会保险但仍属于编制内人员,所享受的待遇与行业保险人员无任何差异。于是2007年7月我们便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7我们又公司签署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底公司换了新董事长,不知是否由于换了董事长的原因,公司现在在发放奖金方面出现了社保与行保的区别,社保人员拿到得年终奖与一次性加薪还不到行保人员的一半。 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公司现在共400人左右,将近100人均属于此现象)
我公司上层直属领导及公司有侵害合欺压员工的行为。例如:1,员工上WC需要申请牌,40多人就2牌。没牌憋着! 2,午餐吃饭限制时间(时间小于一小时)超时几秒钟都要罚款,罚款数目5元10元不等。随领导当时心情张嘴就说。3,公司不允许带手机,检查时翻员工兜,员工有异议还很有理的说,公司就有这权利。4,上班晚半分钟,罚
公司以培训费的名义扣2000元押金,是否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公司以培训费的名义,每月从工资里扣100元,扣足2000元为止,说走的时候原数返还,有同事走时确实都返还了,不知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还有我们请假后,不仅工资扣,而且连那几天公司给支付的保险费也一起从工资里面扣掉,这合法吗? 谢谢! 其实现在很多问题我们都知道不合法,但是你如果不遵循他的规定,你就只有失去工作
请问,是否侵犯了乙方的某些权益,乙方是否能要求甲方进行合法补偿?
我想咨询下商铺租赁合同方面的事情,以下用称甲为商铺法定代表人乙为租赁者。2007年7月份,乙方从上位业主转让过来的门面。转让费直接交给原业主,并未直接交给商铺(商铺为公家的,并不归私人所有)但乙方与甲方需签为期一年的租赁合同,现甲方提出在合同截至日之前不与乙方续约,并将服饰商场改租他人,作为银行使用,无
我们想开一家公司不知是否合法 我们想开一家公司,主要是为一些月光一族教他们怎么理财,并且教他们怎么去投资,到时候我们会找一些比较有潜力的店子但是缺流通资金。让他们集合在一起来投资,这样也可以减轻国家的负担。我们的收益是从他们的盈利额里面来的,不知道我们这种算不算非法融资
我要拉一条网通到房间,找网通业务代表,他们告诉我说我们小区网通进去不了,原因是物业公司向他们收取进入费,比较高,网通公司不愿意支付,随后致电物业,他们很野蛮的说就是不准接网通,电信可以(有用户是接的电信)。我想咨询一下,物业是不是侵犯了我们的权益?如果侵犯了,可以到哪些部门或机构进行申诉?谢谢
【问题】1、公司提出的加班和补休方案是否合法?为什么?2、员工通过仲裁可以获得哪些合法的权益和补偿?
某公司主要经营外贸业务,近年来,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出口量大大降低,公司因此不得不压缩生产,时常让员工们放假回家。2009年国庆节,公司突然接到国外一份订单,要求公司尽快供货。公司总经理欣喜若狂,但考虑到要求交货的期限十分紧张,于是,他向全体员工宣布:“国庆节期间,全公司加班,完成任务后按国庆节天
我租的房子,今天晚上回家一看,中介公司把我隔壁房间扩充了2平米左右,致使客厅(其实就是一个廊道)只能侧着身子走一个人,而且因为隔壁房间的扩充,挡住了我房间门(拉门)的四分之一,问一下,中介公司在没有征得我和其他租房人同意,这样私自改变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害我们合法权益?房屋合同中有这样的条款:甲方
各位律师好! 我的问题是这样: 去年8月我跟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职位是项目经理,工作地点是深圳市福田区。现在因为公司新来了老总,要改革,要我去工厂上班(宝安区福永镇,在关外,很远,没有直达班车,坐车要2个小时左右).而且更改了我的工作职位(变成结构经理),我拒绝这样的变更。 现在公司又发文,职位
我的公司正常工作时间是周一到周六,并且在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也有注明周六上班,而且劳动合同签的是不固定工作时间劳动合同。请问合同有效吗?能够要求公司补偿加班费吗?
关于老板请清洁工,却要扣我们员工每人20元做为请清洁工的工资。这样做是否合法?
我公司请一个清洁工,却要扣我们员工的工资作为清洁工的工资,每个员工扣20元。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做为员工应该怎么做? 如果不合法,去投诉公司,那公司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