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1日,我到一家软件外包公司A工作,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该公司的工作非常辛苦,周一至周五晚上需要加班且没有加班费,周末也要加班,不过可以调休。所以我也在找别的工作,到3月4日找到了另外一家公司B。由于A公司的风评并不是很好,我害怕A不发上月的工资给我,所以向A公司请假,并把工作进行了简单的交接,想等工资发了再离职。在请假期间,我在B公司工作,也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3月20号左右,我向A公司所在项目的经理口头提出离职,经理说好。此时我还在试用期,我以为这样就算离职了,也就没有正式的向公司提交离职的书面申请。到4月4号,我的工资一直没有到账,所以打电话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让我去问人事,我再打电话给公司人事,人事说你不知道旷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要扣除剩下的工资吗?然后就挂了我电话,我再打过去也一直不接。过了两天,A公司人事打电话到B公司,说我没有跟A公司离职就到B公司工作,要追究我和B公司的法律责任,说我欺骗A公司等等。我将缘由与B公司说明之后,可能是公司确实需要人,也可能是理解我确实是由于法律上对于离职的理解不清,B公司没有解雇我,只让我处理好与A公司的合同关系。之后我打电话到A公司人事,A公司一会威胁说要追究法律责任,一会说要赔偿金,一会又说要赔礼道歉,每次都是自已说了之后就挂断电话。之后我通过朋友得到A公司人事的办公邮箱,发送了离职申请,但打电话给人事,人事却拒绝承认已经收到离职邮件,拒不处理我的离职要求。我现在已经向B公司申请离职,想处理完与A公司关系再找工作。请问我现在该如何与A公司脱离关系?!如果劳动仲裁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PS:我知道自己向A公司请假到B公司工作做得不对,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公司,我也只是想拿到自己辛苦工作应该得到的报酬,请大家先不要遣责我哪里不对,先帮我解决现在的问题,谢谢!!!
我08年4月1日到现在这家公司上班。试工期工资1340.招聘简章上写的1600以上。我们是次月的25号发工资。我跟当时的人事关系不错,听她私下告诉我,我的转正工资订的是1600,三个月转正上保险。可是我面试那天是好多人集体面试,有人问工资待遇老板说按照你在简历上写的要求,通知你上班就满足你的要求,保险是一个月转正签一
是这样的,2个月前,我母亲到一家公司上班,前不久我母亲生病住院,并开刀手术,手术刚完没几天,公司给我母亲打来电话,要我母亲回去上班,要不然就开除他,我和他们公司领导取得联系,该领导非常不尽人情~对了,我母亲现在是在实习期,他们领导威胁说,随便你去哪告,反正是在实习期,我想开就开,请问这合理吗,难道人就
我本来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干了一年,期间公司有给我交五险一金!可是公司在今年准备延长大家的工作时间,一天上12小时,只给加班费,我想多学点东西,于是就在5月给主管发了条短信说我不去上班了,让他把我开了!(最初这样说,让公司把我开了,其实是想马上离开,也就没有写书面辞职报告。但是,我发了条短信给主管说了那
我本来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干了一年,期间公司有给我交五险一金!可是公司在今年准备延长大家的工作时间,一天上12小时,只给加班费,我想多学点东西,于是就在5月给主管发了条短信说我不去上班了,让他把我开了!(最初这样说,让公司把我开了,其实是想马上离开,也就没有写书面辞职报告。但是,我发了条短信给主管说了那
我于07年10月进入浙江平湖一家药企,在广东办事处(该办事处在广东当地没有注册登记)做销售工作,入职时只填写了一张入职登记表,年8月公司因为工作调动,我提出离职,于09年8月21日离职,现已离开公司两月多了。公司从入职到离职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09年初签订过一份销售责任书),也没有为我们购买社保。 我现
我从2005年9月16日到现在,一直在这家公司工作。做的是销售业务员。过了试用期一个月后,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合同中未列明具体薪资,是所有岗位员工都统一的格式。上面说明了工作满三年后才会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等。除了劳动合同外,公司给我们市场部员工单独列了一个市场部管理办法,约定了工资提成以及工作内容
您好,我是2006年4月进入某大连公司北京办工作,由于公司部门矛盾,导致我从2006年4月-2007年12月期间无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我上各项保险等,2007年12月开始,由于国家监管严格,新劳动法实行,公司才同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2009年7月份,所属部门领导由于个人喜好,想劝退我,但只是口头沟通,不肯下书面通知。后因无法
我是于2010年9月1日此与单位解除关系,但是单位是于9月27日才正式盖章签字给我书面文件。10月8日才签定什么样给补偿金的协议,但协议内容又不符合我的要求。在此之间我都是一直在和单位协商关于补偿金的问题,当时他们是说可以给补偿金的, 叫我在等他们领导开会通过后才给我答复,但就是一直没有得到他们领导说法。这个事
员工过失致公司损失是否需要赔偿,该问题是否需要先行劳动仲裁然后到法院解决,该公司规定是否违法
一员工(门岗)在其值班(夜班)过程中未能坚守岗位,导致丢失物品约1万元。公司岗位职责有一条规定“凡因过失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赔偿损失;凡因主观失职造成工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工资并开除且要赔偿损失;凡伙同偷窃和不法破坏的,除扣发所有工资并赔偿损失外,移交国家司法机关追究其型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