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这种情况劳动仲裁对我是否有利?
这种情况劳动仲裁对我是否有利? 2009年2月11日,我到一家软件外包公司A工作,并与之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该公司的工作非常辛苦,周一至周五晚上需要加班且没有加班费,周末也要加班,不过可以调休。所以我也在找别的工作,到3月4日找到了另外一家公司B。由于A公司的风评并不是很好,我害怕A不发上月的工资给我,所以向A公司请假,并把工作进行了简单的交接,想等工资发了再离职。在请假期间,我在B公司工作,也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3月20号左右,我向A公司所在项目的经理口头提出离职,经理说好。此时我还在试用期,我以为这样就算离职了,也就没有正式的向公司提交离职的书面申请。到4月4号,我的工资一直没有到账,所以打电话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让我去问人事,我再打电话给公司人事,人事说你不知道旷工三天就算自动离职,要扣除剩下的工资吗?然后就挂了我电话,我再打过去也一直不接。过了两天,A公司人事打电话到B公司,说我没有跟A公司离职就到B公司工作,要追究我和B公司的法律责任,说我欺骗A公司等等。我将缘由与B公司说明之后,可能是公司确实需要人,也可能是理解我确实是由于法律上对于离职的理解不清,B公司没有解雇我,只让我处理好与A公司的合同关系。之后我打电话到A公司人事,A公司一会威胁说要追究法律责任,一会说要赔偿金,一会又说要赔礼道歉,每次都是自已说了之后就挂断电话。之后我通过朋友得到A公司人事的办公邮箱,发送了离职申请,但打电话给人事,人事却拒绝承认已经收到离职邮件,拒不处理我的离职要求。我现在已经向B公司申请离职,想处理完与A公司关系再找工作。请问我现在该如何与A公司脱离关系?!如果劳动仲裁的话,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PS:我知道自己向A公司请假到B公司工作做得不对,但是面对这样一个公司,我也只是想拿到自己辛苦工作应该得到的报酬,请大家先不要遣责我哪里不对,先帮我解决现在的问题,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an_x……(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4-20 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