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越详细我国继承法对继承有二十年期限吗,【其中一老人以死亡超过二十年】,子女还有继承吗,现法院已驳回三个子女的继承诉讼请求,同时指出当事人之间已集成形成共有关系可以另行诉讼,请问这样判决合理吗,如果上诉还有意义吗。
行政行为做出时没有通知我方,一直到其他当事人因特殊原因才知道这个行政行为,所以方作为共有人要求其撤销该行政行为,但是对方却以我方知道或应当知道 本案件是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案件 我爷爷89年去世后留有平房六间土地整理时95年底土地所未通知所有的共有人老大和老二,将该房屋登记在老大和老三名下,没有老二的 直到
爷爷和奶奶留下遗嘱,将房子遗赠给我,并办理了公证,爷爷去世后,我办了受赠书. 后来奶奶变卦不肯把房子过户给我,并去公证处撤消了属于她的50%, ,现在快六年了,请问,如果去法院确权要求继承爷爷名下的50%,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我父亲1980年去世,我母亲2005年去世。我母亲去世时留下一个55平米的门市房和一个呆傻儿(现已48岁,吃喝拉撒全部得人管,自己不能自理,还有癫痫病,经常发作。)我母亲有三个儿子(小儿子是呆傻人)和三个女儿,我是大女儿。 我母亲去世后,她的二儿子拿出一份公证遗嘱,内容主要是:“门市房给三个儿子,但要先用该门市
1988年,舅公将房契拥有者改为自己;1995年我奶奶过世,现在我的爸爸想要追讨回房子部份拥有权,因为舅公私自改名,并将房子抵押给银行,所得利益我们均未获得。请问时效是否已过?另外如果我们继承房产是否要相应承担抵押给银行贷款,而与银行这边全由舅公一人处理,我们并未知情。 另外,方便的话请告知我如何查阅这些相
律师你好,我有些问题想咨询您,父亲69年去世,母亲79年去世,留下房屋4间,母亲口头遗嘱,房屋由我和大哥二人继承,母亲的娘家陪嫁由小妹继承,母亲在口头遗嘱中并没有提到大姐,我们姐弟共有4人,大姐与62年出嫁,小妹76年出嫁,大哥1980年去外地工作,母亲去世后我们遵照母亲的遗嘱房屋由我与大哥分别居住一人两间,小妹
我父亲有三兄妹,我爷爷生前有一套房产,奶奶87年过世,爷爷88年过世,爷爷过世前曾交待我三爷由我父亲和我叔叔继承房产,90年房产证改为:所有权是我父亲,共有人是我叔叔。我父亲03年过世,现在我姑妈想要求重新取得继承权,请问我姑妈能继承吗?如果能继承她能继承多少?我能继承房屋的一半吗?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是不是
我哥死后留有一房产,现在15年了,父母才提出要继承遗产,嫂子和律师都说继承权诉讼时效以过,不能胜诉了,是吗?我们不敢提出上诉了,80万的房产,就只能由她的良心给个8万了,这合理吗?(我哥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