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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的补偿金事宜

保密协议规定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补偿金却未明确定义。补偿金描述为: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请问是否合理?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提问人:wangzuping95
提问时间:201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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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费与经济补偿金

本人在一家外资公司上班,合同工资约定为:底薪920元/月,绩效奖2000元/月,福利费500元/月,保密费500元/月,加班费计算以底薪为计算基数;现公司于2010年6月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说福利及保密费不能视为正常工资的一部分,只能按2920元/月给予计算补偿金,请问这样合法吗?另外,绩效奖数额是底薪的好几倍,造成加班费

morning_ch 已过期 2010-07-21 回复(3)

没有补偿的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在一家外企上班,刚去的时候签了保密协议,现在辞职了,想自己创一番事业,但是又考虑到跟原单位签了保密协议,有有些担心,所以来请教下高人。 这份协议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不知道具不具法律效力,如果我想办法把单位的那份保密协议偷出来不知道有没有关系。 我们公司是做风力发电上润滑冷却系统的,如果我出来开

zhcg21 已过期 2010-07-22 回复(7)

经济补偿金和保密进是一回事么?

我合同这个月到期了,公司通知我不与我续签了,补偿给我相当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我去办理退社手续时 ,让我签署退社保密协议,请问这个协议我是否格外可以得到补偿(保密金)?如果公司不给钱,只让签,我有权拒绝么?有法律效率么?谢谢、1 我只是公司最底层的操作员不是(用人单位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从事研究开发,

a111 已解决 2010-07-23 回复(1)

竞业限制的保密金与离职后给的补偿金是一回事么?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a111 已关闭 2010-07-23 回复(0)

没有补偿的保密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我在一家外企上班,刚去的时候签了保密协议,现在辞职了,想自己创一番事业,但是又考虑到跟原单位签了保密协议,有有些担心,所以来请教下高人。 这份协议没有任何形式的补偿,不知道具不具法律效力,如果我想办法把单位的那份保密协议偷出来不知道有没有关系。 我们公司是做风力发电上润滑冷却系统的,如果我

zhcg21 已过期 2010-07-24 回复(3)

竞业限制的保密金与离职后给的补偿金是一回事么?

《今天收到公司通知:公司决定不在与***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终止,特此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与第九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实施之日起(2008年1月1日)计算。请于2010年8月31日前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完毕后,公司将支付于文军相当于2个月工资额的经济补偿金。本通知一式两份

a111 已解决 2010-07-26 回复(3)

如果对竞业限制(保密协议里面的)条款补偿不满,怎么举报?

如果对竞业限制(保密协议里面的)条款补偿不满,(不给补偿金,或给的少)怎么举报?我是大连开发区日资企业的员工,请问应该打电话多少呀?

a111 已关闭 2010-08-17 回复(1)

协议到期,能否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我1999年来这家单位(学校)工作,以前每年拿12个月工资,现在单位为了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只发给我们九个半月工资(余下2个半月是放寒、暑假的).养老保险也只是从2009年开始缴纳,用工协议也是从2009年开始签订,一学期一签。我想问的是,如果协议到期(比如说这学期从2010年9月至2011年2月结束),我不想续签了,可否要求

hanyuyu 已过期 2010-10-14 回复(1)

离职的时候让我签署保密协议并且没有补偿

本人承诺在蓝凌和梅花集团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合约期内不与梅花集团或者其有劳务关系的关联公司签约劳务合作和建立劳务关系,不向任何单位及个人泄露该项目相关内容。因该项目属于履约期内,在此期间的因个人行为对公司造成的损失,蓝凌公司将保留索赔的权利。 介绍一下: 我现在要在公司离职并且打算去客户那里

王福文 已关闭 2010-11-16 回复(1)

离职的时候让我签署保密协议并且没有补偿

介绍一下: 我现在要在公司离职并且打算去客户那里工作,提出离职的时候公司提出让我签保密协议,其中梅花集团是我们现在的客户;蓝凌是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属于竞业禁止的范围内。 以下是保密协议的部分内容: 本人承诺在蓝凌和梅花集团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项目实施合约期内不与梅花集团或者其有劳务

王福文 已过期 2010-11-16 回复(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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