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时候,队里分地,按人数每人一份多地,但那时我们家4口人户口签走了,当时爷爷奶奶还健在,3叔当时在村里当会计吧,就把分剩下的没人要的坑洼地给我们分了几分,交的有钱有收据,但是当时分地都是抓号分的,几个人一个号,收据上就写成了我家邻居的名字.后来我们户口又迁回了本村。时至今日,别人征用了我们那重了十几
90年左右,村委让女子们交500块钱才能入户,很多人没钱,结果没分到地,然后94年的时候又将女子的地收回去了,然后村委发布说明,不论有地无地,除了不具有股份,其他待遇相同。 去年,本村由于要工业化而占地,在对村民进行补偿的时候,开会投票表决,只让男子去,不让女子参加。结果将女子(譬如外招女婿,户口还在本地
您好,我是农村的,1999年上学后办了“农转非”,毕业后户口落在我们镇上为“散居”,现在村里由于政府占地每个农民户口的每年都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我们“农转非”的却没有,请问这样做合理吗?我虽然是农转非,但是我一直和父母住在村里,而且我的身份证的地址也是我们家的地址,和父母的地址是一样的,只是我的户口
各位律师好 我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请各位指点迷津 我先说明原因(我们家这里要修建高速公路 我们的人口地被征用 我本人有一亩地在其中 这是原因)问题是第一 这一亩地的补偿计算公式该怎么算怎么写? 第二 烟台莱阳的人口农田现在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第三 如果我们觉得不合理 我们需要去哪里才能找到强有力的反驳证据!!
你 好 我是 泰安宁阳的我家有6.7亩菜地 鸡棚,猪舍等有300平方 都用着呢 现在村里搞新村改造 占了 都通知了两月了 还没谈价格, 我现在是不是可以不理他们 如果补偿的话该给多少钱
土地上面有建筑物 ,有温室花卉大棚;还有居住的房屋 ,在没有接到任何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县政府先要求城管对地上的附属物 及一切建筑 先认定为 违法建筑 ,限期自行拆除,再对土地进行 补偿 .他们的程序 是合法的吗 、老百姓的利益怎样才能不受损害,涉及一百五十户 农民的利益 ,有养殖户 ,也有种植户 ,征收四
土地上面有建筑物 ,有温室花卉大棚;还有居住的房屋 ,在没有接到任何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县政府先要求城管对地上的附属物 及一切建筑 先认定为 违法建筑 ,限期自行拆除,再对土地进行 补偿 .他们的程序 是合法的吗 、老百姓的利益怎样才能不受损害,涉及一百五十户 农民的利益 ,有养殖户 ,也有种植户 ,征收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