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人在60多年前由于丈夫过世,在那个年代迫于生活的压力带着儿子另嫁他人就是嫁到另一个村。若干年之后这位儿子又重新回到了本村,户口也迁回来了。那么我想请教一下各位律师朋友。他是否是属本村村民?请帮帮我,万分感谢!
因为现在村里要分钱,村委会不承认他是本村村民,不给予同等村民的待遇。村里的做法有无道理啊?
关于村委会在未经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分给村民管理的荒山卖作墓地
我是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十里铺村村民!村长和我们生产队队长又称组长,在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分给我家管理的荒山私自出卖给别人做墓地!且和别人都签订了协议还有村民委员会的公章!且非法所得的收入未分给相应的荒山管理权人的做法请问他们违法了没有?我能向什么部门告他们!
我是宜城流水双山大队的村民,09年底村委会通知说:2010年将对耕地重新丈量,对村民在原面积的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后来又扩展的扩荒地,做无偿征收,然后再以60元/亩的价格在出售给农民,如村民不买,村委会将把扩荒地以更高的价出售给他村的买方。 请问村委会是否有这个权利,这种做法是否合适? 谢谢!
旗检察院执行庭找村支书要上届村委会欠村民钱是否正确???遇到这样的是我应怎么处理?
你好,事情经过是这样的,以下第一人称我代表现任村支书。 2006年下半年到2009年上半年我任村主任期间,接前任村委会账务欠本村村民8000多元,2009年上半年该村民起诉本地法院要求村委会归还所欠款项,判断结果为要求村委会归还所欠该村民款项,由于村委会账面没有钱故未归还村民此款,2009年下半年村民要求执行庭强制
村民去世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村委会可有权转包给他人?该村委会收回去世村民的土地后,又转给其他村民承包,但要收取200元钱该做法是否合法?
1984年在农村制作宅基地的红证时候,在土地的测量时候,很多都是把祖产盖房的地方测量了,没有盖房走人的胡同就没有测量,现在村委会把这份祖产说成是村中路,有文件说个人没有了产权,我想了解是否有文件给定了,是否在当事人不知道的情况就私自给定义为村中路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