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装 过程中 右手不幸被管道挤伤 现在右手无法正常的生活 要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工资应该怎么发放啊?
我和单位没有劳动合同。现在出了工伤,没有什么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只有工资单,在单位那里,他不肯出示,工友不敢作证,我该怎么做
2007年12月4日的工伤,【xxx社的职工】,今年11月25日批回的钱,共17万6千多,其中包括老人和子女的,理赔是否合理?其次 就是到现在还没给家人发到手,联社的理由是想扣责任贷款,是否合理?谢谢。
我们公司的员工,在工作中脚部受伤,回家休养了4个月,期间照常发工资给他(他的平均工资),4个月后会来上班,没工作几天,他说他的脚还没好,公司又带他去医院复查,医院的诊断说没事,建议多休息,后来公司把他掉的工作强度低的岗位上,但他无法胜任该工作,就又把它调回原岗位,他就表示自己干不了,要求公司赔偿。请问
我是在松江区上班的,已经工作7个月了,公司也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在前几天工作时被公司的治具切了手(右手大拇指被切了1.5公分),我去劳动局做工伤鉴定,但是我所在的公司注册地址是奉贤区的,公司实际地址是在松江区,劳动局要求我提供公司在松江的证明才能受理此案件。如果我提供不出有效的证明劳动局不受理此案,那
2个工人在工作场所因为碰撞引起误会而打架,被伤害人在公安机关调节后获得伤害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后想继续报工伤,请问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是来自四川的一农民工,经朋友介绍到一工地做水电,10几米高架倒塌摔伤,造成左股骨头和腿骨间骨裂,在医院住院1个多月后出院,内有钢针固定,1年后取出,由于当时受伤的疼痛,在医院的住院名字少写了一个字,出院后因为是工伤,票据和病历单乙方拿去和甲方保管,我一直要求处理,他们都说为了我好,等再恢复一下,因为我
12月15日发生的工伤死亡事故到现在还没处理应该按新标准还是老标准赔偿
12月15日发生的工伤死亡事故到现在还没处理应该按新标准还是老标准赔偿
你好,我是江苏盐城人,我的一个亲人在常熟的一家服装厂上班,结果在上班过程中被相关药水喷到一只眼睛,现在造成一只眼的视力有点模糊,现在还在治疗当中,医院检查认为并不是很严重,但对此种伤害也未作出具体判断,至于是否引起后遗症其表示还未知,请问律师在这种伤害中引起的纠纷我们该如何处理,该怎么维护权益,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