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大家庭有兄弟4人,家里老人过世前有两套房。老人过世后老二主持分家产:老三老四合分了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归老大和老二(老二长期在外有家),老二当时讲放弃,房子就归老大所有(后来房产证署名也是老大)。事隔10年后,老二提议四兄弟将老大居住的房子重新翻盖(那是祖传下的老宅),四兄弟各出四分之一资金,但碍于情面老大没有摊牌说盖完以后怎默算,那三兄弟也事先只字不提。翻盖后,老二提议:四兄弟各拥有房产4分之一。老大觉得不合情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如何解决,请给支个招!
老大住的老宅是父辈传下来的,祖传五间是亲父和继父的无人质疑。父辈是兄弟俩,‘弟弟’是老大的父亲,‘哥哥’长年在外工作不在家住。老大在结婚时由亲父母将他过继给‘哥哥’(继父),以备‘哥哥’养老送终之需,但老大始终在家与亲父母共同生活居住,遇继父夫妻俩生病时必去照料。20年前,老大哥四个和父母一同兴建了一套3间的房子,供三个弟弟结婚和回家时使用(他们的在外上班居住)。继父退休后回家,老大在父亲的安排下让随继父到一套3间的房子去住,这样老大夫妻俩长期照顾4位老人尽孝。老人都去世后就出现了老二提议分房,,,翻建,,,均分享有产权的情况。
问题焦点:1.老大照料继父是否理应继承其5间房的一半房产?
2.老大始终照料亲父母是否理应继承其5间房的另一半的比例房产?
3.老宅翻建后老大是否应占有较大比例的房产?
关于房产的这个问题如何化解? 一个大家庭有兄弟4人,家里老人过世前有两套房。老人过世后老二主持分家产:老三老四合分了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归老大和老二(老二长期在外有家),老二当时讲放弃,房子就归老大所有(后来房产证署名也是老大)。事隔10年后,老二提议四兄弟将老大居住的房子重新翻盖(那是祖传下的老宅
问题一:我们婚后共同购的房屋,在离婚分割房产时,是以当时购买价还是以现在市场价计算分割呀? 问题二:对方以前从未提起过在外面有债务,在法庭调解时却突然拿出11万元的债务,说是用在购房上,实际对方这笔债务没用在我们购房上,却要当成我们共同债务要求共同偿还。我可以不承认是共同债务吗? 问题三:我怀凝对方拿
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在3岁的时候被一对没有子女的夫妇领养了,那对夫妇生前跟去世后,都是我奶奶跟我公公打理一切的。现在我奶奶跟公公都去世了,还留下了一份遗产(是一间平房),但因为当时没有在房产证上注明是由谁去继承,现在房产证遗失了,然后那对夫妇的侄孙因为我们没有证件,就一直说块土地应当是属于他们的,按
您好,我是2009年结婚的,2010年领的结婚证,2010年8月生的孩子,现在孩子九个月大,我的丈夫要在孩子一周时和我离婚,我们有一套58平的房子,是婚前他家人给买的,房本2010年办下来的,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请问如果我们离婚的话,房子如何分配,能否分给我,孩子的扶养费呢怎么算
请问:仅有两名股东,其中一名绝对控股股东任执行董事,另一名小股东任监事,但任监事的小股东还欠其注册登记投资的80%注资,经多次向其催交注资均遭无理拖欠不交,是否可以认为该股东身份尚属不确定状态可伲法撤销股东资
结婚前男方首付买房并贷款20年,在交了2年贷款后和女方结婚。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之后离婚,女方所偿还的一部分贷款是不是属于自己的,需不需要出示什么证明文件。
你好!我是2003年6月2日进的这家公司,08年之前签了几次合同,08年之后又签了两次,最后一次签到2012年3月28日。现在公司生产转移到别的省份,经协商我不同意去别省工作,现公司要提前解除合同。请问:公司应怎样给我经济补偿?08年前和08年后的工龄补偿怎么算呢?还有未履行的合同年限有补偿吗?万分感谢!!!
1992年在一单位的下属单位工作了十几年,参加房改分到一套破平房,交了几千元钱,当时说是可办房产证的。可是领导一直没办也不光是我一家,后来因效益不好这个下属单位合并到其他单位去了。已二十年了,房价这么贵我们买不起房,而这个破平房又破又漏,他们从来不管。现在找他们讨个说法,说是我现在不是他单位人了,不办证
本人现在未婚.名下有一房产.是父母过户给我的 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 这个房子在婚后是不是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而男方无权分割和对房子以后的增值也同样无权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