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写了我和妈妈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有两个问题,一是我改名字了,要更改房产证上的姓名,二是妈妈打算除去她的名字,就算是我单独的房产,应该算赠予吧。请问这两个手续,需要什么证件和程序,以及如何收费?是南京的。谢谢!
我是农村户口,现在遇到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恳请懂法的朋友帮忙 父亲一共是四兄弟,由我叔叔和父亲负责赡养奶奶,后来各自成家,就按农村的习俗分家了。父亲分到其中的2间老房屋(分到的是属于奶奶所拥有的房屋的一半) 在我3岁的时候母亲去世,之后父亲再婚,与继母A育有一子。大概5年前离婚,现在父亲又有了自己的
A某,男,其有一女,但A某再婚前已多年不来往,并口头断绝父女关系,且女儿结婚时父亲没参加 B某,女,其有二女儿 A某与B某再婚结为夫妻,婚后两人按工龄共同购买A某单位福利房屋一套15000元.其中B某工龄长过A某,且B某出了大部分房款(接近一万元),但房产证写的是A某的名字,后来A某因病去世. 1、如果B某想将房产证改为自己名下
情况是这样的,我奶奶在3岁的时候被一对没有子女的夫妇领养了,那对夫妇生前跟去世后,都是我奶奶跟我公公打理一切的。现在我奶奶跟公公都去世了,还留下了一份遗产(是一间平房),但因为当时没有在房产证上注明是由谁去继承,现在房产证遗失了,然后那对夫妇的侄孙因为我们没有证件,就一直说块土地应当是属于他们的,按
我父亲在2000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该小区所有住户都未办理房产证。今年开发商告知将统一办理房产证 。 买房时户主写的是我爷爷奶奶的名字,当时我父亲因为准备再婚所以女方要求把名字改成她的。但是女方最终没有和我父亲结婚。 现在我爸爸和爷爷都去世了,开发商声称我爷爷当时写了字据同意将房子改在女方名下。
1997年,我和前夫仍在婚姻期内(那时夫妻关系很不好,但未完全破裂),前夫因做生意(我也不知道他做什么生意,这个从不告诉我),向其母亲借房产证抵押,其母亲同意,但要求儿子立借条,在我前夫在借条上签名后,其母亲也要求我签字,因当时夫妻还没到完全破裂关系,自己虽然不知道前夫做什么,但也签了名。 二年后,即19
我想购买一套房产证还未办出的房子,想请教一下卖方要提供什么有效证件?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如何办理公证?我会面临什么风险?不吝赐教感谢!
你好,我离婚时,男方做了放弃房产的公证,当时没有更名,房产证上的共有人仍然是他,现在我想把房产证更名成我一个人的,需要什么手续,还要男方一同前去,或要他的身份证办理吗,谢谢。
结婚后,夫妻其中一方单位集资建房,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签订的是集资一方一个人的名字。由于当时首付是共同出资(一人一半),后来办理银行公积金贷款,上面签字确认时是签双方的名字。想咨询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是否可以写两人的名字,还是只能写集资方一个人的名字?该房屋产权是归集资一方所有,还是归双方共同所有?谢谢
现有一房产要拆迁,房产证上是我奶奶的名字(当时是单位的福利分房,单位是按照计分的方法分的,我和我妈妈的户口当时是加了10分才能分到这间房的),但我奶奶已经去世,房子要拆迁,拆迁后需要回迁,那回迁后的房产名字能否写我奶奶名字(已去世),如果不能,那写谁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