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一方死亡后房产证更名及继承问题
1、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由于A去世,A拥有的一半房屋份额发生法定继承。因此,B无法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除非其他继承人同意由B继承A的房产份额。
2、A的女儿有继承权。
3、可以。
4、A的女儿可以起诉要求继承房屋,如果B的两个女儿和A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A的女儿可以继承1/4的房屋份额。
5、只要没有故意杀害继承人或者其他被继承人等行为,就有继承权。
6、属于未成年。由于B某女儿和A形成了扶养关系,因此B、B的两个女儿和A的女儿4人共同继承A的那一半房屋份额,也就是每人1/8的房产份额。
A的女儿有继承权
1、可以过户,但涉及遗产继承问题,待所有继承人确认再过户;
2、A某女儿有权继承属于其父的遗产;
3、经析产后,确认为归B所有,B当然有权处置;
4、A某女儿有权起诉要求继承属于其父的那部分遗产,她可取得此房产的1/4,(B的二个女儿如果在A和B结婚时尚未成年,那么与A形成事实抚养关系,二个女儿也有权继承属于其继父的遗产。那样的话,A的女儿继承份额会变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