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了三年的夜班 现在我还剩下两年的合同 因为单位里不给我倒班 我身体支撑不住了 (应聘时候领导哄我说 要我教出徒弟来 就让我倒班 ) 可是牵扯到合同方面 不希望找那么多麻烦事 所以就和车间领导协商 车间领导对我推脱 说要和管事领导商量 而且我已经提前一个星期打招呼了 突然一天车间领导说明天来新人 我问他我的事情怎么办 (他们就恨不得不让我走 因为我技术好 而且也不愿意让我倒班 因为我知道车间领导很多捞钱的事情 )他说要我先干着 他再商量 因为我知道这样下去又会有很多个三年 没人管我 我就和车间领导说 “那我先回家听信去 你们商量去吧”车间领导说 行啊· 《===== 我已经和领导打招呼了对吧? 然后我回屋把我的文件夹删掉了 因为我的文件夹里有我制作出来的各种表格 (和我一起的那个同事不会做 所以我做的表格)而且文件夹里还有领导逼我做的印章 (平面设计软件做出来的) 我怕以后担责任 就删除了 可是今天工会主席找我 要我辞职 我很愤怒 是他们不给我倒班 为啥要我辞职 说我 删除我自己的文件夹是破坏生产 汗~ 不来上班却说我不和领导打招呼 说我愣蹲他们 简直了 ~~~ 而且威胁我说要写入我的档案里 让我以后找不到工作 我想如果我给了他们辞职申请他们也这样做 我怎么办 ? 破坏生产是什么罪名啊? 而且我们单位里让我教会了新人就被他们调走了 (因为是他们亲戚 ) 我很生气 ~~ 我是个女孩子 三年夜班不间断的上 连父母的身体都支撑不住了 因为他们都不放心啊 ~ 我文笔有限 懂法律的人 帮忙解答下 我该怎么办好呢? 问题补充:单位是国营企业
我来公司已经5年,开始前两年公司没给我入劳动保险,是我自己交的。现在公司要给我补上那两年的保险,请问我自己交的两年保险能不能给反还给我 本来是公司违法,没给入劳动保险,现在被别人告了,被劳动局扣了N多钱,现在要给我补上,而我是自己交的,我岂不是赔大了?
有十二年工龄的普工工人,被模具压断一根手指,是右手食指被压断,不能接回去。而那间公司之前也有三个工人发生同样意外,而这公司有违反劳动法,工作时间超出十二个小时,没有加倍的加班费,法定假日也上班,而且没有有薪假期。如果是机器失灵导致,可以向这公司索取多少赔偿才是适合??请给我一点专业意见,我不是贪钱,
我在一个店里大工.使用期是1个星期,说干够使用期就和我签定合同.结果我干了半各月了也没和我签定合同.在这期间,我和老板不和而我主动提出不干了,我想问一下,这样老板还能付给我这半个月的工资吗?
工伤认定书下来了,但几级没有做为什么?工伤认定书是我自己办的,公司已经拿到了一份,可办工伤认定的地方要求由公司申请办几级伤残是为什么
我是2006年6月8日,进厂(A单位)做的,(直到现在,已经工作了两年半了,还在这里做,)是员工一名,上一年,新劳动法出台后,公司要求我们都签了合同,,我签的是一年到期的,,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载止,,,(现在我还在上班),公司也没有跟我说过,续签合同的,现在,我不想再做下去了,,我也没有过错,,公司也没有说炒我,,,,只是合同期
我在国有企业。 由于工作,长期手臂超负荷运动。造成手臂肌腱炎。 请问:应该能否算为工伤吗???? 如果算是工伤,根据劳动法有什么好的协调办法吗??? 谢谢 若是不算工伤`` 请问还有什么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吗??
我在08年的7月进入公司上班,在入职实习的时候就签订了合同,是三年的,之后到了11月左右好像,公司业绩效益不是很好,就决定让我们两个班的人做一个月休一个月,休息一个月的人是没有基本工资和补贴,公司只会帮忙缴4金,这样的决定是否合理?而且,说是做一个月休一个月,但是根本就是判了我们死刑,不叫我们去上班了,等
我在这个公司的上班时间从2008年10月27日至目前,公司一直未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参加保险。而且每月8号为发薪日,但基本没有准时发放,直至目前,09年二月份的工资一直未发,现在我想要提出辞职。 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 1.我是否有权提出辞职; 2.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工作期间每个月的双倍工资; 3.说好2月转
某公司在人才市场招聘一名营销部门经理,在该公司的招聘条件中,明确要求应聘者必须具有市场营销本科学历。男青年刘某持某大学颁发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文凭前来应聘,在招聘中,公司根据刘某提供的有关毕业证书和相关从业经历,决定聘用刘某。公司与被聘用的刘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刘某月薪3000元、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