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求助~~请懂《劳动法》人帮帮忙~
求助~~请懂《劳动法》人帮帮忙~ 我在这个公司的上班时间从2008年10月27日至目前,公司一直未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帮我参加保险。而且每月8号为发薪日,但基本没有准时发放,直至目前,09年二月份的工资一直未发,现在我想要提出辞职。
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法:
1.我是否有权提出辞职;
2.公司是否应该支付工作期间每个月的双倍工资;
3.说好2月转正的如果仍给我试用期工资我是否可以要求同工同酬;
4.社保从几月开始算?我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请热心人帮忙回答~~紧急~~~最好能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例进行解答,谢谢各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远山龙寿(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09-03-19 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