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租单位公房,公房要拆迁,因当时家中有两个孩子,还要抚养父母,还有一个妹妹当时无嫁人没有房子,一起抚养,由于不方便,向单位提出来要超标房,单位同意另租一个小间给我,房租扣我工资,我妹妹已经结婚但无房,我就把这租的一小间给她用,现已住30年了,她的孩子也长大成人并已自己买了房子,我们老俩口已过70岁了,想要妹妹把房子归还我们,因为房子在一楼上下方便,可妹妹说当时我向单位多要的这套房子是因为单位考虑了她的因素,所以现这个房子就必须是她居住。请问这个说法对吗?谢谢
我家有单位公房一套,由于所处的地段面临着拆迁,单位以房屋买卖协议书的方式确认了房屋所有权已归个人,以房屋买卖合同代替房产证,这一点拆迁办也认可。但在测量后计算面积时却按照公房的标准,对于院内的自建房按60%计算,而对于“有证私房”院内则应按100%计算,请问这样的计算方法合理吗?单位的公房卖给个人后不能按
单位公房拆迁,分配了一个名额购买安置房,自己全额付款这样的可以出售吗
单位公房拆迁,分配了一个名额购买安置房,说是通过房改后分到各人名下,当时是按经济适用房的房价标准付的房款,房款包适了公摊面积,这样的房改房是成本价还是标准价,合同里有注明购买此房等同购买经济适用房,这样房子要以出售吗
尊敬的律师同志: 您好!我父亲供职于某事业单位分公司20余年,住处属公司分配。该公司效益不好,,在08年时分公司宿舍区卖出,对于员工住房问题,有2种协议方式:一.3万元的拆迁基金。二.总公司土地规划,建房后可分配优惠名额。我父亲选择第二种协议。 现该公司建房规划已启动,但父亲于12年食道癌去世,请问我
最开始是我爷爷单位分的宿舍房,当时是我爷爷交房租,后来我爷爷去世后我爸爸当时接班,也开始在单位上班,单位就没单独给他分宿舍房,直接让我爸爸也住进去了,我奶奶当时单位要房租她拒交,并住在我大爷家。(我奶奶一共三个孩子,其中大儿子和大女儿都跟爷爷奶奶分户了,也均不是该单位员工)此后都由我爸爸一直交房租,
我爸爸当年接受单位分配一间分配房,后来因为自己父亲有了了一套房,然后把这套分配房给一个没有居住地方的同事居住,在这20几年,我爸的这个同事都一直居住在这分配房里,水电费都是他住他交。直到现在那里要拆迁了,我爸的这个同事竟然和房地产商签了拆迁协议,而这套分配房的留守人资料上的名字是我爸爸的名字,现居人的
公房拆迁赔偿受益人问题,当年老年人离世后,他大儿子把承租人偷偷到房管局改成他名字
公房拆迁赔偿受益人问题,当年老年人离世后,他大儿子把承租人偷偷到房管局改成他名字,后来他自己有房子就搬出去,并要我爸爸过去住并将房本给他,这么多年一直是我爸爸是实际居住人(长达22年)并交了房费水电,而且到房管局也沟通要变更承租人名字,但是他哥哥知道这里以后会搬迁就不愿变更,房管局也一直以没有到场理由
老房拆迁,两个户口,一个户口爷爷奶奶,一个户口父母及女儿,哥哥上学时户口迁出,子女均已结婚,哥哥有两个孩子,妹妹没有子女,现拆迁,家里要拿地皮盖房,但没有补偿金,哥哥拿钱出来造房子,那请问妹妹的权益如何维护?
现有一直管公房,承租人为已经去世多年的母亲,母亲有子女4人。因为存在家庭矛盾,一直未变更承租人。 现在的情况是该房屋由子女中的甲居住,为户主,且户口只有甲。 如果面临拆迁。 其他三个子女,他们没有户口在此,是否能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
您好, 现有一套直管房(直属房管所),未买断,之前租约是老人的名字,户口上还有3个女儿2个儿子。老人去世后,儿子女儿陆续成家,该房的租约现为小儿子名字,户口本为小儿子一家名字。 目前房屋面临拆迁,其他子女有无权利共同分配拆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