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天前我从一家集团调到工厂(自己申请的)手续是公司调转模式,不是辞职再进。 虽然集团和工厂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高层管理也是一样的,但是集团与工厂名称不一样,所以我到工厂的时候又签了一份合同(与现在的工厂)。 现在我感觉工厂不合适我,想只提前三天辞职,请问这样法律允许吗? 另外法律有规定年底要结清工人工资吗?如果说:我2010年年初不到公司上班,我2010年12月份的工资公司是不是可以不发给我? 请各位帮帮忙谢谢!
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辞职,但是老板答应可以离职,之后就赖着不给工资
工资1200,5年到现在没加过,跟当初承诺的工资不一样,承诺加班给加班费也没有实现,可不可以以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工资为理由,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而马上辞职走人,但是在辞职的时候老板答应可以马上离职,之后就赖着不给工资,这样合理吗? 在辞职的时候老板答应可以马上离职,并且交接也做好了,当时也没有说不给,就
刚休完产假,想辞职,需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吗?还可以拿到生育险吗?
我刚休完产假,想辞职,但合同没有到期,需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吗?还有我有生育险,8月19号产假结束,我8月20号应该去上班,我现在想辞职,但是公司告诉我现在辞职拿不到生育险,但我之前都交着保险钱,这是怎么回事?
我到一个公司工作,当时面试的时候谈的是前台的工作,可能还会涉及到工厂里面发货车辆的一个安排,等到了公司之后,公司跟我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注明是前台的岗位,并且试用期订为半年时间,合同签订之后,我的工作突然增加了,除了前台的工作还要兼职销售内勤,我忙不过来,跟公司提出加薪,公司的回答是试用期之后
刚过3个月试用期,但是没有签合同,但公司帮我买了2个月社保,我今天辞职了,也找了个朋友来接我工作,但是主管说我没有提前一个月递辞职信,就算找人来顶替也要扣百分之20工资,我不服,我又没有签合同,你公司凭什么扣我,我有这样的认知,但是不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所请在这里请大家帮忙一下,告诉小妹相关的法律规定,
2009年6月我入职贵港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至2010年6月,但公司一直没有帮我买保险,公司的解释是,要工作满一年以后公司才帮买保险。2010年5月的时候我和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直到现在,公司还是没有帮我买保险,而且签订的三年合同也没有发到我手上。我现在可以以公司没买保险为理由不用提前一个月辞职吗?因为我现在急
我是6月份进的那家餐饮公司,做到8月10日确实家中急事要回去,找主管签字辞职却一直不准,我已经向他们出示了母亲的病例单,但还是以证明不全不批,还说如果自动离职上个月的工资也拿不到,请问这合法吗?
我是大三出来的实习生,工作交接是公司的培训吗?合同是三年,可半年后想会学校深造。合同里写着违约的话,要支付违约金及2000元(包括公司培训,伙食补贴,住宿费)
我现在在一家琴行教钢琴,我是2010年2月底签的协议,协议说要提前三个月辞职,我是2010年7月底辞职的,9月15号离职的话,我能拿到全工资吗?
我是适用期员工,提前了十几天书面辞职,那公司不批我可以直接走人吗?有没有工资呢?
如题,而且在工作之初写了合同,但是当时合同上只有我的签名,其余一片空白,没有公司相关人员的章,现在也没有拿到合同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