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租个铺面,考虑到若经营不好需要转让给第三方接手时,想拿回点装修费,现合同上怎么写到时才能顺利拿到,现在房主给的合同上面写着:“若乙方经营不 善,合同期内需转租第三方必需经甲方同意协商同意手续。”这个条例可以顺利转让吗?
今天去北京一家公司面试 他们说公司不签合同 但是给上五险一金 这样属于违法行为吗 这样的公司可靠吗 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什么事情 应该怎么赔偿 我是北京人
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管辖法院为保险标的物所在地和被告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是否有效。即民诉法26条中规定的两个法院是否可以通过当事人协议排除?
我是2009年9月15日到公司上班,三个月试用期后签订了2年合同,但公司没有给个人缴纳保险,一直到2010年1月1日公司才给缴纳保险,但是为了交保险公司又重新改的合同,但是没有给本人一份,到今年12月31日突然通知我说不与我续签合同,但是让我今天就离职,请问能有补偿金吗?整一年的加班费没给,公司自行规定,平日加班不超
我司承包一个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分包给另一家施工队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线缆质量问题,甲方要求我方终止合同,并承担退还13万工程款,我方承诺退还工程,但分包的施工队是工程介绍人,在工程款里拿走施工款和中介费共计13万,并打着收据,请问我方怎么追究分包施工队的责任并索要钱款,
没有合同,买卖土地,现在遇到了非常棘手的问题,请专家一定要帮忙
尊敬的律师您好: 首先,我的这个问题可能有点复杂,请您一定要耐心看完,谢谢您了! 父亲的一个朋友买了家里的两块地,因为当时关系比较好,所以没有签订合同。当时说好的是20万元。他首付了15万,后来又付了2万。还有3万的余款没有付清。 但是后来他家里出了点问题,急需用钱。便说不想买这地了,于是让
首先感谢大家的解答!~ 本人于10年5月到新单位上班并签订了临时劳动合同,后经过几个月后公司成了下属的物业公司然后让我们签订了一份新合同,时间还是2年都没有变化(但是新合同10年9月签的,到现在还没发到手里) 在10年5月来新单位的时候 公司准备派我们去外地学习一个月,后来10月份才去外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一个
买了二手房,合同一式三份,买方和中介的合同写的都是交房日期为:取得全部房款并且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合同签订日为2010年11月9日。交房日应该是2011年1月9日。但是卖房人的合同写的是取得全部房款并且满两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有个括号。2010年12月28日全部房款已经支付完毕,现在卖方2011年1月9日不交房,并且说要
本人是出租方,出租一厂房已2年,租约为5年,因个人原因,现想提前解除租约,合同上写明违约金是2万元,但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厂房进行了改建,请问如我方提请解除租约要如何赔偿承租方?还需要赔偿其生产损失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