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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二手房合同问题

二手房合同问题 买了二手房,合同一式三份,买方和中介的合同写的都是交房日期为:取得全部房款并且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合同签订日为2010年11月9日。交房日应该是2011年1月9日。但是卖房人的合同写的是取得全部房款并且满两个月(合同签订之日起)。有个括号。2010年12月28日全部房款已经支付完毕,现在卖方2011年1月9日不交房,并且说要从2010年12月28日开始算2个月后才交房。到时候到了1月9日不交房是否算违约?而且11月24日取得了房本,合同约定取得房本后十日内卖房将户口迁出,现在也没迁出?算不算违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E2051(北京-西城区)
提问时间:2011-01-03 19:48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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