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唐山被熟人抢劫,没有证据。能破安吗?抢了近100克金子。还被打了也缝了针。当时想私了没报案。现在对方不承认该怎么办
08年9月6日晚12点,我被4个年轻人尾随,后被其中三人殴打半个小时,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威胁让我给他们下跪,并用脚踹我眼睛、鼻子和嘴,并用我的头去撞树、卷帘门和墙。后用刀威胁抢走我的手机、小灵通和钱(扬言若不给他们就杀死我),随后便自驾一辆面包车逃走。9月7日凌晨3点左右派出所到我所在的医院了解情况并做了
09年7月24日下午,指使者与被伤害者发生小摩擦,后经公安协调已经解决.后指使者指使多人对被伤害者实施殴打,后又抢走钱包以及手机.经公安局监控器证实指使者与打人者有联系,且指使者已经承认.请问如果告他会怎么样?不告又怎么样.谢谢 被伤害者未成年
我朋友的一小孩20岁,有一次 他和另外一人硬抢劫了一个认识的同村人。其实也没抢劫到什么值钱东西。就是对构成伤害。但不算严重。 人家报警了,我朋友小孩就躲起来,后来报案人觉 得都是同一个村的,也都认识,而且我朋友也挺穷的,那小孩平时顶多是偷鸡摸狗的毛病,也不是什么大坏人,于是就撤案了。但公安局却不让撤。
虚构他人欠债事实,并以此为由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在事件过程中,嫌疑人表示,哪怕不要钱,就是要打人,且并未实际取得财物。应当定何罪,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谢谢!
以前有抢劫的前科(在5年之内),一年前又犯了故意伤害罪,现在去自首了。受害人鉴定为X(+)伤害。请问各位高人,可能被判多少年啊?请指教。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爸爸今年去给别人在戈壁滩上放羊,后来遭遇当地人抢劫,被砍十几刀,险些丧命,现在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也没有赔偿能力,我们现在想告雇主赔偿损失,可以吗?
我朋友的孩子今年十七周岁,因抢劫出租车司机并把人扎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为轻微伤,他是主犯而且是抢劫两次,第一次没有把人扎伤,一共抢了不到六百元,两部手机。他是自首并带领公安局抓获同案犯,但是他家现在不愿意赔偿被害人提出的15000元的经济损失而没有达成协议,这种情况能怎么量刑,大约要判多少年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