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农村公共用地改造是否可以被村干部,(包括照顾形式)卖给非本地村民(户口已牵出)做宅基地建私房。本
我家农村户口是独生子女的现房朝南2间。房子围墙西边原本属于公共用地是厕所20平方左右,现在国家有文件规定厕所要跟居民住房要保持距离,所以要拆。现在这地已闲置,上段时间这地被村干部卖给隔壁邻居非本地村民改造小屋,(小屋是否有标准高度)也就是我家正面围墙西边造房(跟我家出入口同方向)。现已快造好(朝西房就
我村1983年分过一次土地,1993年又重新分配过一次。其中有一块土地未分配,做为公共用地。2010年,村委会将此未分配的公共用地卖得款项500万元,此款项于2010年9月6日到达我村帐户。(截止2010年9月6日,户口在本村的,称为有户口的;不管哪年分地,分得土地的,称为有地的;两项都有的,称有地有户口的)村委会做出如下分配
我是农业户口的户主,女儿出嫁后与夫另列一农业户,所生孩子报出生户口在我户口册内二十多年。在申请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时,他应算在我这户还是其父母户内。请解答告知依据。谢谢
我们是一排三家的民居由西至东ABC,我家A与B起纠纷,我家前邻居为D,A与D之间有一共用胡同但不是承担公共交通的要道,每户的门前都会有台阶,我家的台阶既不影响流水,也没有影响他们的步行、自行车、电动车出行,但至从我家重修台阶后B一直找茬,说影响出行,气得我们前邻居也在胡同里垒了50公分的砖垛,村里调解协商不成
年龄57,女,户口一直农村的哥哥家里,工作和结婚生子都在城镇,没有居住在村子里,时间长了村里分地也没有清晰的划给她, 前几年离婚了,一直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请问这样的情况能在村里要到地建居住房么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公共用地(包括耕地等)被村公所村干部联合市林业等有关部门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关于农村公共用地(包括耕地等)被村公所村干部联合市林业等有关部门,以欺骗、威胁等方式骗取文盲农民签字而占为己有,并转租。租金方面农民并不知情,村公所现在连和承包方签的合同也是遮遮掩掩,都说自己不知情。现在村民想投诉却投诉无门,市里全挡了下来。(估计地块总面积约1千亩地)
我家房子为坐东向西,一排有十几家。我家房后邻居现在旧房重建,坐向为坐南向北,宽13.5米,长24米。我家后墙与他家山墙之间距离为1.5米。现在,他家建房要把公共用地占去1米(即房宽变为14.5米),只给我们留啦0.5米的风道,并且堵住啦我们家的光线。我们也不知道风道有多宽?我们曾多次找到村里和区里,都无结果,我们该
我是农村的我家的房子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是使用证和
我是农村的我家的房子只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可是使用证和我家房子不附房子是六间房可是使用证上面是八间房。我可不可以要那两间房的地基。
存钱点的人吧我们的钱,他自己高利贷放出去收不回来,现在没钱啦自己去派出所自首,派出所封账了?我们怎么办?
请问各位专家,我们村干部准备出售一片耕地和荒山(现以全部被村民作自留地用)村干部出售农村集体用地和农民耕地有什么程序?村干部签字合法吗?老百姓不用签字吗?农民应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