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跟母亲撇清法律关系,希望如果她违法犯法了我不会受影响,请问有没有办法?我从事的行业对政治方面有要求,而最近发现母亲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且协商未能达成一致
2. 为了确保《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1年3月16日颁布,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贯彻实施,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派人赴天津、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成都、西安等8个城市,会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50多个在售楼盘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从本次检查情况来看,8个城市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总体良好。但也发现
乙乘坐甲的出租车到市里办事,途中因甲的大意撞伤行人丙。甲欲逃逸,遂催促乙下车并付款。仓促之中,乙错吧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当作十元的人民币交付给甲,甲取钱后即驾车逃走。这一切被路人丁看见,乙见丙伤势严重,随将其送至医院,并支出医药费等计3000元。丙出院后,欲寻找肇事者甲,乃在报纸上发布一悬赏广告,内称有提
父亲去世了,房院是跟妈妈婚后的财产,母亲想卖,可是弟弟不同意,卖不了,怎样才能把整个房院属于妈妈的那部分通过法律的形式确权下来,以便于她的那部分能够在她自己的遗嘱中体现出来?
我和我前妻是09年年底离婚的,离婚时有个1岁不到的女儿经双方协商归我,她每年承诺给小孩5000元抚养费,这个在民政局是有协议书的。但现在小孩都6岁了,就前面二年在我的再三索要才给的,后面3年都没音讯也没给过抚养费(从离婚到现在她从来没看过我女儿),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能不能像法院申请不在要她的抚养费了,同时也断
A和B两公司同时中标,A公司的法人代表,控股A和B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
律师您好!我有这么一个情况,不知道怎么进行,我的姥姥是个日本遗孤,现在她已经带着我的所有相关亲属已经定居日本,但是我小时候因为种种原因,亲生母亲把我送给了别人家,现在虽然我和亲人都已经早已相认很多年,但是,在法律上我和亲生母亲没有对应的母子关系,所以我如果现在也想办理日本定居的话需要走哪些程序呢?例
本人2011年在青海施工是在西宁拿到A证,拿到证件后一直在施工单位施工未从事法律及相关职业,2012年至今未到机关备案(至今未到任何律师事务所实习),先向各位请教,如何把这个关系转到单位(单位在辽宁)。
托关系办事情,对方怎么打收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事情办不成功,如何要求返还?
我托一个不是太熟的朋友调动工作。明天给他钱。如果调动不成功。想让他把钱退回来。收条我写。直接让他签字可以吗?还有什么地方时需要注意的?
托关系办事情,对方怎么打收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事情办不成功,如何要求返还?
托关系办事情,对方怎么打收条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事情办不成功,如何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