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楼盘的商铺(一幢楼四层全商铺) 合同上建筑面积是60.21平米,可公摊面积却又27,85平米,请问公摊合理吗?
本人在某商场一层内铺有一产权商铺,该商铺处于待出租状态。现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允许,在商场位置比较好的正门入口附近设立了若干摊位。与物业公司协商多次,要求撤掉这些摆在商场通道上,公用面积里的摊位,均未解决。这些摊位对购买内铺的业主造成侵权,我是否可以要求物业赔偿我的商铺租金损失?
所购现房位置是二楼,开发商赠送二楼商铺平台,物业告知平台属于公摊面积不能使用,可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1平面图上,开发商也将平台画入房屋平面中;也特别注明了特别提示:房屋平面图仅标示销售房屋所在位置,对与销售房屋相邻的附属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不做标示。那我是否可以将开发商画出的二楼商铺平台做为
现要承租一商铺,建筑面积为160,实际得房率只有百分之60,就是只有96,但租金为什么要按160来收取而不是实际96来收取,是否合理
我在商场租了一间铺面,实际使用面积33平米,合同标注面积43平米。现在合同到期,商场现在要在43平米的基础上再真假0.6的公摊,这样算下来,现在的面积就成了68.8平米,这样是否合法?
我租的商铺是118平方,实际面积是77平方,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是问了一下,他说是35%,后期细算是41%,现在正在装修,我该怎么办,租金还没交